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推免工作具体安排,按照《福建师范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闽师研〔2019〕24号)、《关于做好接收2023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的通知》(师大研〔2022〕31号)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本工作方案。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计划接收硕士推免生数 | 040101 | 教育学原理 | 12名(其中含普通计划10名、“本硕一体化”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2名)
| 040102 | 课程与教学论 | 040103 | 教育史 | 040104 | 比较教育学 | 040105 | 学前教育学 | 040106 | 高等教育学 | 0401Z1 | 少年儿童组织与思想意识教育 | 078401 | 教育技术学 | 045114 | 现代教育技术(专业学位) | 045118 | 学前教育(专业学位) |
注:实际接收名额由学院根据生源情况做适当调整。
我院各接收专业均可接收取得推免生资格且符合教育部规定体检标准的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申请人在本科学习期间成绩优异,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他违法违纪记录。 接收为“本硕一体化”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的推免生按照相关文件和学校要求执行。
具有推免资格且符合我院申请条件的考生,自行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下称“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网上申请,并按照要求向学院递交有关材料。 2022年10月10日前,学院将根据报名情况和审核结果,开展若干次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时间请关注我院通知。 网络远程复试,具体安排请关注我院通知。 1.二代身份证及学生证的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本科学习成绩单1份(原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英语水平相关证书复印件; 4.有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和获奖证书者,提供复印件各1份; 5.个人简历。 (所有申请材料需通过顺丰快递寄达: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8号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综合楼203办公室胡老师收。申请材料原则上不予退还,请考生自留备份) (四)其他工作安排 拟录取的考生,须参加我校医院组织的体检或提交三甲医院升学体检报告(体检项目及要求详见我院网站文档下载区),三甲医院的体检报告需于10月30日前通过快递(我校仅接收EMS或者顺丰快递)寄达:福建福州闽侯上街镇大学城师大校区行政楼527室,研究生招生科(收)。 学院将根据拟录取推免生的意愿确定导师,为推免生提前进行研究生学习规划创造条件。 复试内容 | 复试形式 | 分值 |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 网络远程面试 | 不做量化,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 外语听说能力 | 网络远程面试 | 10% | 专业素质和能力 | 网络远程面试 | 50% | 综合素质和能力 | 网络远程面试 | 40% |
备注:1.专业素质和能力主要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2.综合素质和能力主要考核学生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以及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分数,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各专业(领域)按照复试成绩(总分100分)排名,对考核成绩合格的考生,按复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如有考生放弃或招生计划动态调整,依以上规则递补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有违诚信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 (二)拟录取的推免生在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未取得学士学位证书或本科毕业证书的,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学院监督电话:0591-22867343; 学院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学城科技路1号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人文楼6楼教育学院。
教育学院 2022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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