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福建师大考研 于 2024-2-6 11:27 编辑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福建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以及学校复试录取工作部署和要求,为做好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全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方式 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实行网络远程复试方式。 二、分专业拟招生计划及复试比例 注: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学校和学院将根据各专业生源实际,对分专业拟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目前除了工商管理、国际商务专硕,我院其他专业都有调剂名额。 三、参加复试人员 (一)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详见附件1) (二)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调剂系统中接收并确认我院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 1.调剂系统开放时间 我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开展调剂复试工作。调剂公告将提前在学院网站上通知,请考生关注。 2.调剂具体条件 (1)符合学校复试录取办法中的“调剂基本条件”。 (2)金融专硕可接收第三门考试科目为396经济类联考和303数学三的考生调剂,一志愿报考专业应与所调剂专业一致。 3.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可在我院调剂系统开放时间内填报调剂申请,我院将根据合格生源情况分专业按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遴选并发送复试通知,请考生于截止时间前(发出复试通知后2小时内)确认,逾时未确认我院将取消该复试通知。如考生放弃复试或在参加我校复试前已接收其他单位待录取,将在本批次调剂生源中择优递补复试考生。 报考我校的调剂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我院未明确受理意见,系统自动解锁,考生可修改本调剂志愿。请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认真查看调剂要求,对已接受我校待录取的考生,我校一律不予解锁。 四、复试审核材料 考生应按照要求通过“招生远程面试系统”(https://bm.chsi.com.cn/ycms/kssysm/)提交复试审核材料,一志愿复试考生提交材料截止时间为3月28日(周二)12:00。 审核材料为学校复试录取办法中“复试资格审核”要求的材料: (一)所有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 2.本科毕业证书或学生证或自考准考证或专科毕业证书(同等学力考生)或本科结业证书(同等学力考生); 3.《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 4.《现实表现情况表》(需按要求加盖公章).doc; 5.学习成绩单(校级教学管理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 (二)调剂考生还应补充提供如下材料: 1.《教育部学历电子证书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个人证件信息有变更的应有相关证明或材料。 2.个人简历。 五、复试考核内容及分值 涉及专业:020100理论经济学、020200应用经济学、120100管理科学与工程、025100金融(专业学位)、025400国际商务(专业学位)、125100工商管理(专业学位) 六、复试时间 一志愿复试时长说明:每位考生复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 | | | 测试时间 | | | | | 3月28日08:30-18:00 (1)具体时间段安排请查阅本文附件1中测试时间安排; (2)请根据测试时间安排提前30分钟进入相应测试考场等待。 | 3月29日全天 测试时将告知考场、面试顺序和时间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其他批次调剂考生远程面试平台测试时间和复试时间安排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学院网站和研招网信息。 七、复试方式要求 (一)复试主要方式:网络远程面试 面试系统考生操作手册(https://bm.chsi.com.cn/ycms/kssysm/) (二)考生参加复试前务必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fjnu.edu.cn/)“招生管理”—“硕士研究生”栏目,提前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复试考场规则》等文件,并下载《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附件2),提前学习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保证对复试相关政策法规充分知情了解。 各复试小组如有需要将采用备用复试系统(腾讯会议),请考生提前提前安装。 八、录取成绩计算办法 | | | 020100理论经济学 020200应用经济学 120100管理科学与工程 025100金融(专业学位) 025400国际商务(专业学位) 125100工商管理(专业学位) | | 各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在招生计划内依次录取。其中,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70%+复试成绩×30%。 注:如总成绩并列,按学校复试录取办法确定;如有考生放弃或招生计划动态调整,依学校复试录取办法递补录取。 |
九、其他 (一)本实施细则依据《福建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要求制定。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细则如与教育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公布的最新政策有出入,以教育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公布的政策为准。 (三)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 学院咨询电话及邮箱:0591-22867937或者0591-83459507;jjxyyjsq@fjnu.edu.cn。 学院监督电话及邮箱:0591-22867939;578811068@qq.com 。
经济学院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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