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西电考研 于 2024-1-11 13:27 编辑
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即将开始,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现对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总体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2020年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科学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 二、组织机构 1.成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复试方案并组织实施。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左愿远、马刚 成员:贺振航、杨颖川、李长安、王燕萍、曹志宏、郎曼、周正履 秘书:许小花 2.成立学院督查小组,对复试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受理投诉。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贺振航 成员:宁静、秦岭 3.复试专家小组 由多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导师组成,具体负责综合面试工作。 4.咨询与举报方式 学院招办联系电话:029-88202850 监督举报电话:029-81891383 三、招生计划和复试分数线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在复试前,考生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复试报名。《参加复试考生名单》(见附件1)。学院对拟准予复试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证件不符或不符合复试条件者,不允许参加复试。报名和资格审查材料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入学后复核原件。报名和资格审核电子邮箱:1741610636@qq.com。考生应在5月14日前将资格审查材料按顺序扫描成pdf文件,压缩文件以考生姓名命名(压缩文件大小不超过10M),发送到电子邮箱:1741610636@qq.com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清单如下: (1)准考证扫描件; (2)贴有个人照片的简历扫描件; (3)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4)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扫描件(身份证在A4纸同一面双面复印); (5)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 (6)大学期间成绩单扫描件或档案中成绩扫描件(加盖档案管理单位红章); (7)未通过教育部学历验证的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以国外学历学位报名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扫描件; (8)签署《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2),并提交扫描件。 五、复试形式与内容 为了充分保障师生健康、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统筹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学校实际情况以及复试工作要求,经综合研判,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为主的复试形式,全程录音录像。考生须仔细阅读《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网络远程考试规则》(附件三),并严格遵守执行。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综合能力和思想政治素质等方面。每位考生复试考核时间一般不低于30分钟,其中专业知识考核一般不低于15分钟。 专业知识考核:原复试笔试考核内容将通过面试问答形式进行考核。 具体考核内容: 1.简答题 (时间分配:约5分钟) 2.英汉互译环节(时间分配:约10分钟) 3.问答环节(时间分配:约15分钟) 六:网络复试时间和复试安排 1.外国语言文学: 5月16日(星期六)下午13:30-19:30 2. 英语笔译: 5月16日(星期六)下午 13:30-19:30 5月17日(星期日)上午 9:30-12:30;下午:13:30-17:30 网络复试采用“双机位”,考生使用两台设备登录两个网络复试平台,其中主复试平台为腾讯会议,用于面试交流;辅助复试平台为zoom,用于监控和后备(在主平台无法正常工作时)使用。 七、心理健康测评: 测评对象:所有复试考生; 测评方式:网上答题; 测评时间:即日起开始测试 测评方法(任选其一): 1、微信扫描二维码进入测试界面; 2、使用电脑、手机浏览器输入下方地址:http://xinli.gzedu.com/,进入测试界面。 考生点击“获取密码 输入学校代码:10701; 输入学号:考生编号; 输入姓名:本人姓名; 获取密码后返回登录界面,进行登陆测试 八、总成绩折算办法 实行差额复试。(初试成绩占总成绩80%,复试占20%) 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 复试成绩:满分为500分 总成绩=初试成绩*80% +复试成绩*20% 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计入总成绩,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心理健康测评作为复试参考。 九、调剂工作 我院第一志愿生源充足,不接收调剂 十、录取 录取规则 考生待录取工作通过中国研招网进行,一志愿考生待录取后由学校在中国研招网进行“待录取”操作,我校不再进行解锁。 十一、公示 复试录取工作结束后将在学院网站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如有变动,将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十二、体检 体检工作在入学后进行,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诚信评判 强化对考生的诚信评判,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政治素质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生考前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对违反复试相关规定和要求的考生严肃处理。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 招生联系电话:029-88202850 监督举报电话:029-81891383 未尽事宜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外国语学院 2020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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