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按照《关于做好重庆大学2023年推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2023年推免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2023年我院计划招收推免硕士生340名;机械工程(080200)120名, 机械工程(专硕085501)70名,车辆工程(专硕085502)60名,智能制造技术(专硕085509)45名,机器人工程(专硕085510)45名,实际推免生的拟录取人数和名单以“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最后的确认结果为准。 二、招生原则 推免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三、推免生招生工作小组 组 长:罗均 陈晓慧 副组长:汤宝平 成 员:董小闵 柏林 褚志刚 李聪波 宋朝省 秘 书:孙跃芳 马黎俊 陈宏英 按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复试小组在学院“推免生招生工作小组”领导下开展复试工作。 四、推免生接收条件 (一)政治态度端正,思想意识健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二)本科学习成绩优良,且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五、复试安排 (一)复试费 参加复试的学生需缴纳复试费,每生150元(在QQ群通知)。 (二)体检安排 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考生的体检工作安排在拟录取后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六、复试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复试以综合面试为主,内容包含对专业基础知识、英语听说能力及综合能力素质考察。全程录音录像。 (二)复试时间:2022.9.25上午8:30开始;分组名单见QQ群通知。 七、复试录取 (一)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将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二)复试考核结果将在学院公告栏、网站等处予以公示。 八、推免生奖助政策 按照国家政策,从2014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按照国家和重庆市的规定实行收费制度。 (一)国家奖助学金 按照《重庆大学国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重大校发〔2020〕154 号)执行。 (二)推免奖学金 按照《重庆大学推免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暂行)》(重大校发〔2020〕145 号)执行。 (三)困难补贴及助学贷款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申请困难补贴及助学贷款。 (四)其他奖助金 具体名额和金额根据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九、复试监督与复议 (一)依照教育部、重庆大学有关规定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二)学院推免生招生工作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若申诉问题调查属实将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 申诉电话:023-65106174、023-65106392 十、其他事项 推免生工作QQ群: 注:加群时请备注姓名+学校 本细则由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院推免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电话:023-65106174、023-6510639) 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院 2022.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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