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经学校、学院组织的复试等环节考核和选拔,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现将我校2024年拟接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反对借机诽谤诬告。以单位和部门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 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9日— 11月1日 受理电话:0574-87600226 宁波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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