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和信息校验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现对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户口迁移: 按照山东省公安厅《关于调整驻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省内新生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规定自2017年起驻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省内新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省外新生仍执行自愿的原则(不迁移户口的新生户口保留在原籍,农业户口学生可持录取通知书就地登记为城镇居民户口)。 2021级落户新生(省外、省内)需提交材料要求如下: 1.省外落户新生提交:户口迁移证。 2.省内落户新生提交:(1)学生本人户口单页原件、户口本首页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3.户口迁移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东路7号(若迁移地址有误,将影响落户)。办理户口迁移的学生,于开学报到时,将户口材料交至报到学院(学部),统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如户口迁移政策要求发生变更,我们将及时通知考生。 二、党组织关系转接: 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新生党员都应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我校。山东省内推行灯塔平台逐级线上转接,山东省外地区推行纸质介绍信和灯塔平台线上转接并轨。 省外新生:党员需到原党组织或上级单位组织部门开具纸质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为“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具体接收的党组织请党员根据提供的学院(部)党组织名称选择填写(见附件2),介绍信有效期填90天,报到时请将纸质介绍信(未超过有效期)交到各学院(部),党委组织部汇总后送交青岛市委组织部统一办理组织关系纸质转线上的手续。 省内新生:由原单位通过“灯塔-党建在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发起组织关系线上转接,电子介绍信中“接收党组织”请党员根据提供的学院(部)党组织名称选择填写(见附件1),介绍信有效期请选择90天。组织关系线上接收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回执返回党员原单位。 温馨提示:为防止介绍信超期,建议6月底之后再办理党组织关系转接。 三、人事档案和录取通知书 硕士研究生调档函与录取通知书一并发放,具体寄出时间以上级主管部门通知为准。调档函和录取通知书将按照考生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寄送,快递信息查询码待审核无误后,将以附件形式提供下载供大家查询。 考生档案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寄达,请联系寄档单位务必使用顺丰快递、邮政快递EMS或挂号予以寄送。如果考生与原单位不解除人事关系,请与单位签订定向合同(协议),并联系档案所在单位将双方签字盖章后的合同(协议)原件于上述时间内寄(送)达录取学院(学部),档案接收地址及联系方式见附件2。 四、学费缴纳 新生同学可通过关注“青岛大学财务处”微信公众号实现快捷缴费,具体缴费办法确定后将及时公布。 请大家密切关注青岛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青大研招”微信公众号,并保持电话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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