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及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和工作部署,我校2015年接收推免生工作已经顺利完成。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拟接收以下30名推免生(详见附件),现对名单进行公示。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受理部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部门、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 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2014年10月16日— 10月29日。 4.受理方法:电子信箱: yanzhao@nbu.edu.cn;电话号码:0574-87600226。
附:公示名单(点击查看) 宁波大学研究生院 2014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