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硕士研究生生源质量,根据《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校内优秀生源培养实施办法》(鲁理工大政发[2017]147号)(附件1),学校将开展本年度硕士研究生校内优秀生源(以下简称优秀生源)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优秀生源的申请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诚实守信,思想品德好,未受到过任何纪律处分,学习成绩优良,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修满应修学分,前3年(五年制本科为前4年)学习成绩(按平均学分绩点计算)位列本专业排名前50%; 2.首位在有关大学生科技竞赛中获得省级一等奖、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 3.首位发表1篇以上学术论文并被SCI、EI收录; 4.首位在SCD源期刊发表论文; 5.获授权发明专利。 二、遴选计划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以下称各单位)应综合学生申报情况,按照学生本科专业学习成绩排名提出推荐名单。原则上每个一级学科不超过5名,每个二级学科不超过3名,每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或方向)不超过5名。各学科(领域)优秀生源名额不得调剂使用。 2.优秀生源导师须具有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原则上1名导师只能指导2名优秀生源学生。 三、遴选程序 各单位要依据学校规定的遴选条件,严格审核,按照遴选工作日程表(附件2)做好相关工作。 1.符合条件的学生须提前选定研究生导师,填写《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校内优秀生源学生申请表》(附件3),于9月19日~23日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 跨学院申报的学生,须征得报考学院同意。申请表由学生所在学院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后送交报考学院;报考学院需对学生进行严格考察,向研究生工作部提交跨学院培养可行性报告。 2.各单位应认真审核本单位学生的申请条件、思想品德、奖惩情况、有关竞赛获奖及论文发表等关键信息,如实填报学生在本专业学习成绩排名,提出推荐名单。名单须在单位内部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填写《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校内优秀生源推荐汇总表》(附件4),由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与学生申请表于9月30日前报研究生工作部。 3.研究生工作部会同教务处审核学生的学分及专业排名等相关情况,最终确定入选学生名单,并在研究生工作部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由研究生工作部与入选学生签订《研究生校内优秀生源培养协议》。 四、遴选要求 1.导师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年度不得指导优秀生源学生: (1)上年度受到学校(学院)纪律处分; (2)本年度指导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存在不合格情况; (3)近2年上级部门论文抽检存在“有问题论文”。 2.优秀生源学生应珍惜学校给予的优惠政策,认真履行优秀生源相关义务,如有违约情况,将按照协议取消其入选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3.优秀生源应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本科阶段的学习以及毕业设计(论文)与实习,参与导师所从事的课题研究工作。 各单位要本着“公开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尽早开展宣传动员,让学生充分了解学校优惠政策、导师业务需求,切实做好今年的优秀生源遴选工作。 联系人:张 伟 联系电话:2782143 附件1:《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校内优秀生源培养实施办法》.pdf 附件2:2022年度研究生校内优秀生源遴选工作日程表.doc 附件3: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校内优秀生源学生申请表.doc 附件4: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校内优秀生源推荐汇总表.xls 研究生工作部 202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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