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大学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的精神和要求,现将南京大学管理学院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处分,身心健康。 2、申请者应为取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较强,学术研究兴趣浓厚。 3、申请推免硕士者,英语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1)CET-4≥497分;(2)CET-6≥426分;(3)IELTS≥6.0;(4)TOEFL≥85。 申请推免直博者,本科前三学年总学分成绩应名列专业前茅,具有优秀研究生潜质,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学术潜质,外语达到本院系博士生申请考核的外语要求,即原则上达到以下条件之一:(1)CET-4≥497分;(2)CET-6≥426分;(3)IELTS≥6.0;(4)TOEFL≥85;(5)在SSCI/SCI期刊上发表过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翻译出版学术著作(排名前二);(6)其他能够证明英语水平不低于本院系博士生申请考核要求的英语水平的材料。 4、跨专业申请者应具备所申请专业大学本科阶段应达到的知识能力和水平,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接收跨专业推免具体要求见工作流程中的说明)。 二、申请办法 (一)申请流程 3、取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并通过院系选拔的申请人,请于9月28日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按照院系拟选拔的专业和研究方向(导师)填报相关志愿。未按前期拟选拔专业和研究方向(导师)填报志愿者视作自动放弃。补录程序将于9月28日启动。 4、学校在教育部推免系统开放接收推免生当日(9月28日零点)对申请人及时发出相关信息,请收到信息的申请人尽快确认。对超过4小时未回复我校确认信息者视为自动放弃,院系可实施补录。 (二)申请材料准备 1、在南大推免系统报名后下载打印“南京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由申请人所在学校教务处审核盖章。如果是申请人所在学校院(系)审核盖章,则后期须补交教务处同意推荐的证明,否则申请无效。 2、申请人须提交申请材料(见附件1,附件1需手写签字),考生须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如申请人收到院系复试通知,请考生于指定时间之前将上述材料与诚信复试承诺书签字版(附件5)提交至各系指定邮箱(电子版)和邮寄至指定地址(纸质版):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金银街安中楼,南京大学商学院XX系XX老师收,各系联系人见下文。 参加复试考生的电子版材料需在9月21日中午12:00前发送到联系老师邮箱,过期不补。 参加复试考生的纸质版材料需在9月21日中午12:00前邮寄给各系联系老师。 各系联系人信息如下: 本院系将对考生严格进行资格审查、信息核对,电子版材料与纸质版材料须完全一致。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3、申请直博者须提交与申请学科相关的两位及以上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信”(专家推荐信格式详见附件2),专家推荐信须由推荐人密封并在封口处签字,被推荐考生本人不得查阅。申请硕士者无需提交专家推荐信。 (三)工作流程 申请人须按南京大学管理学院的要求提前准备好用于参加复试的场所环境、硬件设施和软件系统,按时参加复试。 复试时间: 2021年9月23日,具体以各系通知为准。 复试具体要求: 面试(满分150分)。内容:思想品德、外语水平、专业基础和培养潜力。 复试成绩=思想品德(合格/不合格)+外语水平(50分)+专业基础(50分)+培养潜力(50分),及格线:90分。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排名方法:按专业方向排名。 2、管理学院在接收跨专业推免生时,如果该生本科专业与申请硕士(或直博)专业不属于同一个一级学科,由院系成立复试专家小组对学生的本科专业进行学科认定,经院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研究生院备案。在接收跨专业推免生时,本院系组成专家小组对学生的本科专业进行学科认定,当学生有主修和辅修专业时,以主修专业为认定依据。以下情况不属于跨专业:(1)专业名称相同或相近不属于跨专业;(2)一级学科工商管理下的各专业不属于跨专业;(3)与工商管理相通的基础学科(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不属于跨专业;(4)如果本科专业与申请硕士(或直博)专业的专业课程(不含英语、政治等公共必修课)60%(含)以上相似,可认为不属于跨专业。其他情况由本院系专家小组集体认定是否跨专业。 被认定属于跨专业申请推免硕士者,复试时须加试本科主干专业课程(笔试,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企业管理专业加试《管理学》,会计学专业加试《会计学》与《财务管理》。 被认定属于跨专业申请推免直博的学生,企业管理专业加试《管理学》,会计学专业加试《学术研究理论与方法》。笔试,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 及格线60分,考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本院系于9月23日前完成复试,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选拔结果经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尽早通知申请人。 4、直博生接收办法及日程安排与硕士推免生接收办法及日程一致。 5、复试缴费。材料齐备的考生,根据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按照每生80元收取复试费用,均为电子支付,登录南京大学在线支付平台(网址http://pay.nju.edu.cn/),选择“校外用户”,凭本人的支付码登录并完成网上缴费,需开具发票的考生,请在缴费时段内由在线支付平台自行下载电子发票。支付码由各系联系人通知。请于9月22日12:00前完成缴费,未完成缴费者不得参加复试。 6、复试流程: (1)资格审核:核验考生证件,多于一组的专业,考生随机分组。 (2)等候复试:考生宣读《诚信远程网络复试承诺书》、复试管理人员向考生确认是否已认真阅读《南京大学远程网络复试考场规则》。 (3)进入复试区:考生按操作要求抽题,答题等。 (4)复试结束,考生离开复试区。 (5)复试秘书收取评分表(书面评分)。 说明:以上为大致参考流程,可能会根据不同复试平台的实际情况略有调整。请务必保持手机、邮箱等通讯方式畅通。 7、考场规则与网络复试指南。请考生认真阅读并遵守《南京大学远程网络复试考场规则》(附件3)、《南京大学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考试远程网络复试指南》(附件4)。 三、录取要求 1、我校接收推免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选拔过程中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和录取的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严格录取条件,对于不符合学校和学院申请条件和复试要求的,不予录取。 3、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已录取或已入学的学生,一经查实,录取资格无效或取消其学籍。 四、其他事项 1、获得推免资格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在南大推免系统和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进行报名,缺一不可,否则申请无效;获得推免资格的申请人在填报志愿和接受拟录取通知应慎重,诚实守信,一经自主选择并被确定为拟录取,我校不予更改拟录取结果;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如果在2022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录取资格无效。 2、根据学校安排,对2022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提供校内住宿,学生原则上需自行安排住宿。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校给予适当的交通补贴。 3、本院系网站将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五、联系方式 本院系接收推免研究生咨询和申诉电话联系人:严老师 通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金银街安中楼 邮编:210009 电话:025-83621013 六、本办法的解释 本办法未涉及部分,除《南京大学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有明确规定,由本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南京大学管理学院 2021年9月17日 附件1:南京大学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材料清单 附件2:南京大学2022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信 附件3:南京大学远程网络复试考场规则 附件4:南京大学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考试远程网络复试指南 附件5:南京大学诚信远程网络复试承诺书模板
附件1: 南京大学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材料清单 | 姓名 | | 身份证号 | | 申请院系 | | 申请专业 | | 申请类型 | £硕士 £直博生 | 申请材料清单 |
| 1. 南京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 |
| 2.本科阶段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 |
| 3.英语六级或四级成绩证明复印件(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其他外语能力证明材料 |
| 4.参加各类科研活动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
| 5.在公开发行的刊物或全国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物、科技专利证书等复印件 |
| 6.身份证复印件 |
| 7.学生证复印件 |
| 8.两份专家推荐信(仅申请直博者提交) |
| 9.跨专业报考相关证明材料(仅跨专业报考的考生需提供) |
| 10.院系需要的其他材料 诚信远程网络复试承诺书 | 本人承诺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真实、无误、有效,如发现有任何虚假材料,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附件2: 南京大学2022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专 家 推 荐 信 考生姓名: 考生报考专业: 推荐人姓名: 推荐人职称: 推荐人职务: 推荐人与考生关系: 推荐人工作单位(盖章): 推荐人联系电话: 注: 1.推荐人必须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须加盖推荐人所在单位公章。 2.此表由推荐人填写、装袋密封并在封口处签字后交由被推荐考生,被推荐考生本人不得查阅。 对考生思想品德、道德修养方面的介绍: | 对考生业务水平、外国语水平、科研能力的介绍: | 从该考生学习阶段和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情况看,该考生有无继续培养的前途,对考生报考博士生的意见: 推荐人(签字): 年 月 日 |
附件3:南京大学远程网络复试考场规则 一、考生应当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网络考场及网络候考秩序。 二、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等证件信息,按规定的时间,登录相应系统或网络地址参加考试。 三、考生应提前调试设置好硬件设备,检查网络情况,提前熟悉考试软件操作,考前主动配合进行“人脸识别”身份验证核查、报考资格审查、网络复试环境安全检查等。 四、网络远程复试开始前,听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有序候场,考试结束后有序离场。 五、网络远程复试过程中,考生应尽力保持考试过程顺畅,须将双手放置在复试小组可视范围内,不遮挡、不拍照、不录音录像、不吸烟,不喧哗、不求助他人、不发表与复试内容无关的言论。 六、考生不得将考试内容告知他人,不得记录和传播考试过程的音视频等信息。 七、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将情况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附件4:南京大学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考试远程网络复试指南 一、复试前准备 1.选用智能手机或具备摄像和语音功能的电脑设备(台式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均可),提前登录院系指定的远程网络复试系统,熟悉操作流程、测试语音和摄像效果。使用智能手机,应保证面试过程中网络顺畅,不受外界因素(如来电、信息提示音等)干扰。使用电脑设备,建议使用谷歌Chrome网络浏览器。院系有特殊规定的,以院系规定为准。 如果复试平台是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用户名和密码与网报时相同。如果复试平台是腾讯会议、Zoom等,按照所报考院系的要求注册准备。 2. 使用宽带(WiFi)网络、4G网络。 3. 选择独立、封闭、安静、明亮的复试房间,不存放任何与复试有关的资料,关闭与复试无关的电子设备。除考生本人外,复试全程不能有其他人在房内或进入房间,过程中也不能进人,不能有其他说话声音。面试开始前应通过视频配合工作人员检查周围环境。 4.准备好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 5.准备资格审核及其他需要的材料,按照所报考院系指定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6.签订《诚信远程网络复试承诺书》、仔细阅读《远程网络复试考场规则》。按照所报考院系要求,缴纳报名费。 7.参加在线面试前,再次检查电子设备网络并确保畅通,关闭任何有可能影响复试全过程的应用程序。保持手机通话畅通。如报考时填报的手机号码已更换,应提前向报考院系报备。 8. 按照要求调整视频画面:正面免冠面对摄像头,视线不能离开屏幕;头肩部及双手应处于视频画面正中间,面部清晰可见,不佩戴口罩,头发不遮挡耳朵,不戴耳饰。 9.复试过程中若发生考生方断网情况,复试小组工作人员将在第一时间电话联络考生,继续复试问答,请在电话铃响1分钟之内接听,如超时,作自动放弃本次复试处理。如果院系有其他规定,以院系规定为准。 10.按照所报考院系安排,在网上模拟、演练。 二、复试流程 1.登录复试平台,签订《诚信远程网络复试承诺书》,测试视频是否符合要求。 2.在院系规定的时间内进入验证区。耐心等待,排队验证报考资格。自觉遵守考试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手持身份证、学生证,配合进行报考资格在线审查、“人脸识别”身份验证核查、面试环境检查等。 3. 通过报考资格验证后进入等候区。(1)根据随机号确定复试顺序;(2)宣读《诚信远程网络复试承诺书》;(3)了解《南京大学远程网络复试考场规则》、院系接收推免研究生工作办法等。 4. 进入复试区,随机抽题,答题等。如听不到考官声音或者出现其他特殊情况,先不要擅自离开网络复试界面,通过界面的信息发送功能与老师沟通或电话联系。 5. 答题结束或复试时间结束,按照工作人员指令停止答题,离开面试区,退出复试界面。 6. 院系招生领导小组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7. 以上为基本流程,此外,如果所报考院系有其他规定的,以院系规定为准。 三、注意事项 1. 提前进行网络测试,建议使用宽带(WiFi)网络和流量两种模式,一种方式断网后可及时转换其他方式连接。请确保手机、电脑、平板电源稳定、电量充足。在复试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时,应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或按照断网应急办法处理。 2.穿着得体,视频、音频符合复试要求。 3.复试房间能提供清晰的视频画面和音频传输,保证视频、音频的真实。复试全程不能有其他人员在场或中途进场。 4.复试期间房间内不得放置任何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关闭QQ、微信、手机短信等即时通讯软件或功能。 5.复试未结束前不能离场。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经工作人员短信或电话提醒后,仍然未进场,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6.因环境、条件所限网络复试确有困难的考生,应在复试开始前5天向所报考院系提交情况说明材料。 四、复试违规处理 1. 教育部规定,对违反招生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招生公平、公正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考生的违规、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和考生人事档案。 2. 依据“两高”《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硕士生招生复试中组织作弊、替考等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刑事案件,将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定罪量刑。 附件5:南京大学诚信远程网络复试承诺书模板: 诚信远程网络复试承诺书 我是参加南京大学2022年以推荐免试方式攻读研究生(硕士/直博)复试的考生,我已认真阅读《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南京大学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和所报考院系接受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以及《南京大学远程网络面试考场规则》等有关规定,我认可远程网络复试形式,为维护此次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性,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一、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和招生单位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法规、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保证是本人参加网上复试,独立自主完成考试,不作弊。保证不记录和传播考试过程的音视频等信息、不将考试内容告知他人。如有违规行为,自愿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作出的处罚决定。 二、如实、按期提交推荐免试复试所要求的各项材料。自觉服从复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复试工作人员的管理、监督和检查,不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如提供虚假、错误信息、过期提交材料,导致不能复试、录取、以及入学后不能进行学籍注册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自觉遵守考试管理规定,维护考试秩序。按学校及所报考学院系所要求提前做好网络远程复试的相关准备工作,保证网络远程复试过程顺畅。网络远程复试开始前,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有序候场,结束后有序离场。 四、对复试过程或者复试成绩持有异议的,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向学校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申诉解决。 承 诺 人: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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