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招信息] 浙江工商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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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浙工商考研 于 2020-4-3 09:43 编辑

一、浙江工商大学学校概况

  浙江工商大学坐落于风景秀丽的浙江省会城市杭州,学校分为下沙校区、教工路校区和杭州商学院桐庐校区,全日制普通在校生27600余人,含本科生22800余人、研究生3800余人;留学生近1800人,其中学历生1000余名。前身是创建于1911年的杭州中等商业学堂,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杭州商学院,2004年更名为浙江工商大学,2015年被确定为浙江省人民政府、商务部和教育部共建的重点大学。2017年,学校被确定为浙江省重点建设大学,统计学、工商管理学科入选省优势特色学科名单。

  学校拥有管理学、经济学、工学、文学、法学、理学、历史学、哲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6个一级学科博士点、47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92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6个硕士专业学位门类(覆盖25个招生领域);设有3个博士后流动站。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公布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中,我校统计学进入A类学科,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外国语言文学、食品科学与工程、法学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6个学科进入B类,评估结果位列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前列。

  学校拥有一批高层次科学研究平台:1个教育部省部共建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培育基地,1个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分中心,2个浙江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1个浙江省新型高校智库,2个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6个浙江省重点实验室,3个浙江省工程实验室,2个浙江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个省级行业创新平台,1个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互联网应用创新开放平台示范基地”,1个浙江省统计科学研究基地,2个浙江省社会科学普及示范基地。同时还拥有6个浙江省重点创新团队、6个浙江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

  学校现有教职工231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810余人,博士生导师89人,正高职称300余人,副高职称700余人,博士810余人。拥有双聘院士、浙江省特级专家、国家“万人计划”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千人计划”人才、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人才、国家级“四个一批”人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省级有突出贡献专家、省“千人计划”人才、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省级教学名师等高层次人才。

  浙江工商大学秉承“诚、毅、勤、朴”之校训,正在大力实施“创新强校,特色名校,融合发展,力争一流”发展战略,努力建设国内同类一流、国际知名的高水平大学。

  二、招生说明

  (一)我校硕士研究生选拔方法、录取种类及培养方式

  报考考生均须参加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的选拔。初试由教育部组织,省(区、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和各招生单位实施,又称为全国统一考试,复试由招生单位进行。

  我校接收教育部规定的高等院校推荐免试考生。被推荐免试的考生,经我校考查后决定是否接受其为免初试生,对接受的推荐免试生由学校进行复试。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硕士生从培养方式上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內,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內,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二)报考条件

  1.报考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以同等学力报考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在所报考专业(或相关专业)专升本,并已取得专升本主干课程合格成绩8门以上(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已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英语四级成绩450分,有效期5年),复试时需要加试两门课程。

  ④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⑤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具体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2.报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条件

  (1)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的考生:

  ①符合报考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各项要求。

  ②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考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的考生:

  ①符合报考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各项要求。

  ②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考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公共管理硕士(125200)和旅游管理硕士(125400)的考生: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②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③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报考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公共管理硕士(125200)和旅游管理硕士(125400)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生与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考生报考条件相同。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入伍批准书编号)、退役(退出现役证编号)等相关信息。

  4.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2018年9月28日至10月7日,每天9:00-22:00)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1.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预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计划余额信息,并填报调剂志愿。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于2019年1月19日之前将认证报告提交至我办核验。

  (7)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提供真实材料。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相关政策要求及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等,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具体以各报考点网报公告为准)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并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考试

  1.初试

  (1)考生于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初试时间:2018年12月22日至12月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4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14:30)。

  (4)初试地点:考生现场确认的报考点指定的考试地点。

  2.复试

  (1)复试由我校组织安排,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2)复试时间:一般为当年度3-4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复试科目和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详见我校硕士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办法另行通知。

  (五)录取

  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六)报考费用

  考生报考的报名费、体检费、往返路费和食宿费,均由本人自理。

  (七)学制、学习年限

  学校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2年、2.5年或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4年。各专业的具体学制,可查询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相关说明。

  (八)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

  1.学费标准

  按照国家政策,从2014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实行收费制度,2019年继续执行该制度。我校按照浙江省政策收取学费,硕士研究生缴纳学费标准如下(单位:元/生·学年):
类   别
应缴学费金额(元)
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
硕士
8000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硕士
10000
会计、审计、金融、法律硕士
10000
工商管理硕士
65000(全程)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工商管理硕士
85000(全程)
旅游管理硕士
60000(全程)
公共管理硕士
待定(以物价部门批准为准)
法律硕士
待定(以物价部门批准为准)
金融硕士
65000(全程)
会计硕士
80000(全程)
  2.奖助政策

  (1)国家助学金

  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6000元/生﹒学年。资助范围:所有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在校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2)国家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发放标准20000元/生﹒学年。评奖比例:由浙江省学生资助中心按在校全日制研究生人数的一定比例下达。

  (3)学业奖学金

  学校面向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设有新生学业奖学金和学年学业奖学金。新生学业奖学金发放对象为一年级硕士研究生,100%全覆盖,奖励额度为,一志愿考生(含推免生)奖励学费的100%,调剂志愿考生奖励学费的80%。学年学业奖学金发放对象为二年级及以上硕士研究生,100%全覆盖,奖励额度最高12000元,最低8000元。

  (4)其他奖学金

  除以上奖助学金外,学校还设有其他专项奖学金。

  (5)“三助一辅”岗位

  学校面向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设立“三助一辅”岗位,在校研究生可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同时,学校向在校研究生提供校内外挂职岗位,校内岗位如校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工作助理、宣传部工作助理,研工部部长助理、学工部部长助理、纪检监察办公室主任助理以及校团委副书记,校外岗位如县(区)直单位局长助理、县(区)团委副书记、公司经理助理等。

  (6)“绿色通道”制度

  对于确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校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允许先入学,后缴费。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可在户口所在地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手续比就学地贷款方便、快捷),也可入学后在学校办理就学地助学贷款。

  (上述奖助政策以上级和学校公布文件为准。)

  (九)2019年硕士生招生计划说明

  2018年我校实际招生数为1519人(含推免生32人和非全日制学生),2019年研究生招生计划暂按2018年国家下达的研究生招生计划安排,最终招生人数以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拟招收的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服务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2016年起,国家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我校2019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人数为15人。

  (十)咨询联系方式

  研招办联系电话:0571-28877235、28877234(复试调剂专用)、28877233(传真)

  研招办联系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310018

  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址:http://yjszs.zjg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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