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招信息] 华东政法大学2023年非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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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415 | 回复0 | 2023-11-17 16:13: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华东政法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要求,结合2023年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我校非全日制法律硕士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法硕管理中心”)尚有调剂名额,开放接收符合条件的考生调剂复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剂专业

我校非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035101和非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035102接收调剂,并在录取阶段根据生源情况进行适度调整调剂计划。调剂工作由法硕管理中心组织复试。

二、调剂要求

(一)非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035101接收全日制或非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生源;非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035102接收全日制或非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生源。

(二)我校原则上只接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调剂,不接受应届毕业生调剂。报考全日制法律硕士的往届生可以调剂至非全日制法律硕士。

(三)初试成绩总分和单科分数均达到国家A类地区法律硕士复试分数线。

(四)考生初试科目和申请调剂专业初试科目相同,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五)调剂时须签署非全日制定向就业承诺书,且录取时必须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

(六)符合我校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调剂要求。

(七)我校不接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专项计划调剂。

三、组织架构及职责

(一)成立2023年法律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成立非全日制法律硕士调剂复试工作小组,落实调剂复试录取具体工作。

(三)成立非全日制法律硕士调剂复试巡查小组,负责巡视和监督法律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全过程。

四、资格审查

(一)调剂意愿生须于3月26日24点前用微信扫描二维码或链接方式完成预报名信息确认,报名信息一律以报名截止时间内最后一次(修改)为准,并且将以下【1-10】调剂复试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整合成一个PDF文件用作“个人材料上传”:

1. 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下载附件,手写签名以照片或pdf形式);

2. 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印在一页A4纸上);

3.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

4.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提供相应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5. 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需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6. 考生准考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可下载);

7. 非全日制定向就业承诺书(下载附件,手写签名以照片或pdf形式);

8. 大学英语四、六级证明(其他语种附相应的语言能力等证明);

9. 同等学力考生(高职高专生、本科结业生)提供招生简章中所注明的材料;

10. 大学学习期间获得的各类奖励证明,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科研成果等。

(二)预报名信息确认链接及二维码:https://f.wps.cn/g/OT0j71mM/

此报名信息填写对象为2022年12月份参加全国统一研究生入学考试一志愿非报考我校非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的考生,一志愿报考我校非全日制法律硕士并上线的考生无需再填写。

(三)逾期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调剂申请。未按要求上传上述材料或预报名信息未确认者,其调剂无效。调剂意愿生所提交的信息必须准确、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

五、调剂原则

预报名信息确认后,法硕管理中心根据调剂意愿生申请志愿、一志愿报考情况、初试成绩、专业背景、诚信状况以及科研创新能力等情况挑选准许参加复试的考生,确定复试名单。法硕管理中心向学校研招办报送进入复试的调剂意愿生名单,经研招办审核通过后予以发布。

六、模拟测试

法硕管理中心将于正式复试前对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线上“模拟测试”,所有考生均需参加复试系统测试和模拟演练。模拟面试场地及设备需与正式面试场地及设备保持一致。

兹定于3月29日-30日(上午9点-晚上9点)分批次完成模拟演练。模拟测试演练具体安排(含腾讯会议号及会议密码)请以学校发布的研究生招生信息系统系统或短信通知为准。

七、复试形式与时间

(一)非全日制法律硕士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

(二)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可追溯。考生网络远程复试采用【腾讯会议】双机位,主机位用于复试,辅机位用于监控复试环境(网络远程复试指南见附件)。

(三)为保证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所有考生自己选定独立无干扰状态的复试场所参加线上复试。

(四)复试时间安排

专业
日期
时间
非全日制法律(法学)
4月1日
上午8:30开始,具体以通知时间为准
非全日制法律(非法学)
4月2日
上午8:30开始,具体以通知时间为准

八、复试组织

(一)非全日制法律硕士管理中心将对考生上传材料进行严格审核,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复试前,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复试中,采取“一平台”(同一复试平台)“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方式,加强过程监管。

(二)复试具体安排及考生须知以学校发布的正式通知为准。

(三)考生进入复试主场后,依次进行专业知识(综合能力)和英语(听力和口语)复试,均采取面试方式,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同一份试卷两门复试科目均由考生随机抽取试题,考生现场作答。

(四)面试小组专家成员不少于5人,组长由相关学科专家担任,面试小组专家成员线下进行面试,现场独立评分。

九、复试内容

(一)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主要考查内容包括: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创新精神和能力;在本专业的发展潜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考生运用本学科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实践能力等。

(二)外国语水平。主要考察考生外语听、说能力。

(三)思政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主要考查专业知识以外的思想品质和道德修养、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等。

(四)体检。参加复试的考生无须参加单独体检,我校招生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在新生报到后于新生复查期间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或者进行其他学籍处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十、诚信复试

复试过程中,考生必须严格按照《华东政法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场规则》(见附件)及本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参加复试。

复试开始前,考生须按要求签订《华东政法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承诺书等内容,对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保密,在本学科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传播

十一、复试面试成绩与评判方法

(一)复试总成绩为250分,其中专业知识(综合能力)考核满分为150分,外国语测试满分为100分。

(二)依据考生复试表现,依次进行专业知识、外语独立评分,两门复试科目成绩分别按照专家平均打分计算,分数四舍五入、保留整数。考生复试总成绩为专业知识(综合能力)与外语复试分之和。

十二、录取原则

(一)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总成绩。

(二)复试不合格者(即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考核低于90分或外语测试低于50分),不予录取。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除第二款和第三款规定不得录取的考生以外的考生,根据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五)若总成绩相同,则依据初试成绩总分的高低,若初试成绩总分也相同,则依据专业基础课成绩的高低,确定是否录取。

(六)法硕管理中心按照录取标准确定拟录取名单提交研究生院审核,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在研究生院官网统一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十三、注意事项

(一)华东政法大学2023年非全日制法律硕士调剂过程中不会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请注意谨防上当受骗。

(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网上调剂意向采集系统”和“调剂服务系统”将分别于3月31日和4月6日开通,请调剂意愿生注意届时填报。

(三)调剂意愿生请及时关注我校研招网(https://gs.ecupl.edu.cn/)、“华东政法研招”官方公众号发布的最新通知。

(四)我校非全日制法律硕士学费为7.5万元/全部,按学年分期缴纳。非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和法律硕士(非法学)的基本学习年限均为3年,修读年限最长为5年,具体参照入学当年培养方案执行。非全日制授课方式为不脱产学习,授课时间为双休日,授课地点在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万航渡路1575号)。

(五)学校不为非全日制专业学生提供住宿,其入学时人事档案、户口关系均不转入华东政法大学,在学期间不享受国家奖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毕业时就业手续按国家相关政策办理。

十四、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华东政法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华东政法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办法》《华东政法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须知》执行。

十五、联系方式

非全日制法律硕士管理中心联系人:安老师,联系电话:021-62071808

法硕管理中心公共邮箱:hzflss@ecupl.edu.cn

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1-62071885

校招生监察工作小组联系电话:021-57090496

  

附件:1. 华东政法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办法

          2. 华东政法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场规则

3. 华东政法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4. 华东政法大学申请调剂2023年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定向就业承诺书

5. 华东政法大学2023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操作指南

   

华东政法大学非全日制法律硕士管理中心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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