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招信息] 华东师范大学外语学院202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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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736 | 回复0 | 2023-11-18 15:39: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华东师范大学外语学院
202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办法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我院2024年继续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生接收工作),具体办法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要求
符合下列条件要求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可报名参加推免生接收报名。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能够获得本科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4.学习成绩优异,有较强的创新意识、研究潜质和专业能力;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体检要求(详见《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以下简称“招生简章”);
二、预报名与正式报名
推免生报名前请务必查阅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目录》(以下简称“招生学科目录”),研读我校招生简章。
1.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及要求者皆可在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地址https://yjszs-ks.ecnu.edu.cn)进行预报名,填写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材料,详见《华东师范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接攻博)预报名》的通知(https://yjszs.ecnu.edu.cn/system/yjszsxx_detail.asp?id=202309082011006313191111043)。
预报名截止时间:德语语言文学方向预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3日中午12:00,其余研究方向或专业学位领域截止到2023年9月20日23:00。
2.如错过预报名但仍有意报考我校的推免生,可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 ,以下简称“教育部推免系统”)开放后(开放时间请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在教育部推免系统中直接报名。我院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再次组织复试,请留意我院通知。
3.所有报名我校的推免生,无论是否在我校推免预报名系统中进行预报名,在本人获得推免资格后,均务必在教育部推免系统中正式报名(填写志愿),并在规定时间内接收并确认我院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4.我校公费师范生免试攻读非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不纳入本次工作,相关工作另行通知。
5、参加我院2023年“俄语语言文学”和“德语语言文学”两个方向的夏令营活动并获得优秀营员的同学,如获得其所在本科学校的推免资格,请在“教育部推免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以下简称“研招网推免生系统”)开放后,在系统中报名(开放时间请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此次夏令营期间面试的研究方向,并按照我院要求,完成相关操作。具体另行通知,请留意邮件。
三、复试
1.复试时间:具体复试安排将以邮件形式通知进入复试的同学。
2.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我院推免工作小组将组织审核申请材料、加强综合考核,并根据外国语言文学各研究方向、翻译专业学位领域等招生计划,按照一定复试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并通知申请者,复试比例由各研究方向、专业学位领域自行确定。
3.考生在收到复试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考生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预报名系统中的审核状态和我院的复试通知(邮件形式),以免错失机会。
参加我院复试的考生还需提交《华东师范大学2024年推免生预报名申请表》(我校推免预报名系统自动生成,可下载打印,需签字盖章)及《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具体请留意我院复试通知。
4.复试内容与成绩计算:复试内容包含思想政治考核和专业综合能力考核,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思想政治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专业综合能力考核形式以复试通知为准。
复试总成绩为100分,60分以及以上合格,低于60分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拟录取名单确定
俄语语言文学、德语语言文学方向:获得2023年夏令营活动优秀营员的考生,如获得其本科学校推免资格,在我院该研究方向推免计划限额内,按照夏令营复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拟录取。对参加本次推免选拔且复试合格的推免生,我院将根据上述两个研究方向剩余推免招生计划,按照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拟录取。
外国语言文学专业下的其余研究方向、专业学位领域:对复试合格的推免生,我院将根据各研究方向、专业学位领域的推免招生计划(见招生学科目录),在该研究方向或者专业学位领域内,按照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拟录取。
上述所有考生,均需在研招网推免生系统中办理确认手续。其完整流程如下:推免生填报志愿→招生院系发出复试通知→考生系统回复确认→招生院系发出拟录取通知→考生回复确认。考生在系统中确认拟录取后不得更改。
特别提醒: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教育部推免系统中填报我院志愿,或者未在我院规定时间内至该系统回复确认拟录取的,将视为放弃我院拟录取资格,我院将依次递补拟录取考生。
五、学制、学费、奖助及住宿
详见《华东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https://yjszs.ecnu.edu.cn/system/yjszsxx_detail.asp?id=202309202011006314203311045)。
六、其他说明
1.请拟录取的推免生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jszs.ecnu.edu.cn)和我校研招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研招”),以便及时获知招生录取进程等信息。
2.复试过程将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材料真实、准确。如提交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视情况依规作出取消拟录取资格等处理。
4.拟录取的推免生若在2024年9月1日前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则其录取资格无效;拟录取的推免生若自报考我校至研究生入学报到前违法违纪受到处分,则将按相关规定处理。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5.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自觉遵守《诚信复试承诺书》,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以上通知如与上级、上位文件要求相冲突的,以上级、上位文件为准;如上级文件有最新要求的,以最新要求为准。
七、信息公开与社会监督
我院按规定对推免生接收办法(本“办法”)、招生计划、拟录取名单等信息予以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复试工作投诉、申诉、监督联系方式:wyxyzsjd@163.com
八、院系联系方式
学术型硕士:赵老师54344925   znlynna@163.com
专业硕士:  高老师 54344895   ygao@english.ec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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