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考生: 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我校工作安排,凡是在2022年10月通过中国研招网申请并被我校拟接收为研究生的公费师范毕业生,需要提交相关材料给我校,进行复试审核与录取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核对申请信息 2、核对信息:点击进入“公费师范生信息确认”,可看到报名申请材料。 ①请依次核对个人信息和学历信息,并将“工作单位类别”“岗位类别”“任教学科”和“本科注册学号”等信息补充完整; ②请务必核对“通信地址”和“手机号码”等重要信息(届时为录取通知书接收使用),如有变化请及时修改。 核对无误后再点击保存。注意:保存后不可再次修改。 二、打印申请表 1、系统下载并打印《接收公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请认真查看申请表,在申请人承诺栏亲笔签名,再由所在工作单位负责人勾选考核意见、签字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三、提交材料 1、填写完整的《接收公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任教工作总结及研究计划报告。一份3000字左右的报告,含任教工作心得以及攻读教育硕士期间的研究方向和研究计划。 3、大学学习期间和工作期间获得的各类获奖证书和发表的学术论文等。 注意:请将上述第1项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制作成文档(格式为.pdf)上传至系统内“汇总表”栏;再将上述第2项和第3项的多页材料整合成一个文档(格式为.pdf)上传至系统内“其他材料”栏。不需再另外寄送纸质版。材料上传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6日24:00。 4、提交:所有材料上传完成后,请提交,注意提交后不可再次修改。 四、学校审核 材料提交后,院系会进行审核,请师范生留意查看系统结果。如有疑问,可于3月25日前联系院系。 院系联系方式: 五、其他说明 1、我校将根据《华东师范大学2023年公费师范毕业生攻读非全日制教育硕士招生简章》,结合各位考生系统中提交的申请表等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最后录取名单、编制学号并发放录取通知书。未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材料、完成复试审核的考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我校不予录取。 2、所提交材料原件届时会全面复查,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考生须如实、准确填写和提交审核材料。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申请资格或录取资格。 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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