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拔原则和培养目标 1.培养目标 学院矿业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资源与环境三个专业围绕国家发展战略需求,毕业生具备较高科学素养,献身科技、服务社会的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2.选拔原则 我院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组织形式和职责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和学校的具体要求,我院成立了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院的复试工作。 复试领导小组负责人名单: 组长:聂百胜 陈大勇 副组长:刘莉 刘志国 成员: 蒋长宝 甘泉 范金洋 何将福 秘书:李引勤 2.综合考核专家组 按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分别组建综合考核专家组,负责组织实施对考生学术水平考核和外语能力测试。每个专家组由至少5名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公道正派的研究生导师组成。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由从事学生思政工作的教师组成,负责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评价。 三、招生计划 2023年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共计 131人:学术型硕士75 人(已招收的推免研究生:学术型54人)、专业型硕士56人(已招收的推免研究生:专业型12人) 四、复试流程安排 1.复试资格审查 符合“安全科学与工程”、“资源与环境”专业二次划定分数线的同学参加复试。 参加复试的考生于2023年4月3日上午8:30-12:00到学院112办公室报到,并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现场公布资格审核结果。资格审查未通过,不能参加复试。审核材料包括: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原件),证书信息应与初试网报系统中填写的信息一致; (3)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由所在学 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往届生须提交加盖有毕业 学校档案馆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如无法提供须 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书面情况说明); (4)研究计划书; (5)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6)学籍学历认证报告(仅针对准考证载明须进行学籍学历认证的考生);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8)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的考生应提交本人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9)应届本科国防生须提交本科所在学校选培办提供证明材料; (10)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应提供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的《重庆大学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加分证明》原件; (11)《重庆大学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2.收费 根据学校财务管理相关规定,收取复试费150元/人,学院115财务室。 3.复试考核 复试考核分笔试和面试。复试笔试是专业知识考核,面试着力于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察、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面试按学科、专业分组,每位考生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 笔试时间:4月3日15:00-17:00 矿业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考生地点: 研究生院206 资源与环境考生地点: 研究生院306 面试:分组进行,面试顺序见学院张贴栏 (1)矿业工程组 时间:4月4日上午8:30开始 地点:采矿大楼 207会议室 (2)安全科学与工程组 时间:时间:4月4日上午8:30开始 地点:采矿大楼311会议室 (3)资源与环境组分3组 时间:4月4日上午8:30开始 资源环境1组:地点学院106会议室 资源环境2组:地点学院201会议室 资源环境3组:地点学院225会议室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时间:4月4日上午8:30开始 地点:学院108会议室 五、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1.学院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综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在招生计划限额内,依据考生综合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英语。复试成绩比例为: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占40%、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占50%、英语(满分100分)占10%。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由考核小组给出书面考核评语及是否通过考核。 4.复试结束后,将考生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成绩×50﹪)由高到低进行差额选拔录取。综合成绩计算保留两位小数。拟录取考生成绩排序中,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以复试成绩较高者优先;若复试成绩相同,则以复试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 5.考生复试成绩出现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复试笔试成绩低于60分; (2)面试成绩低于60分;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为“不通过”; (4)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 6.我院将及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复试成绩,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由研究生院公示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并报教育部录检通过后,方可视为正式录取。 六、复试监督与复议 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复议结果反馈考生。 学院监督电话:13708356518 刘老师 邮箱:1458294458@qq.com 七、其他事项 1.复试考生应自觉遵守复试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严肃处理。 2.新生报到后三个月内,学校将按教育部规定对其进行 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对弄虚作假和不合格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和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3.未尽事宜,遵照《重庆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重大校发[2023]40号)相关规定执行。本细则由资安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3-65102422 李老师 参加我院复试的考生请加群:以“申请专业+实名”的命名方式加入“2023年资安学院硕士招生” QQ群:729673243 资源与安全学院 2023-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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