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招信息] 云南大学经济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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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671 | 回复0 | 2024-1-6 14:09: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云南大学经济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

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云南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化管理,全力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管理

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学校承担主体责任,学院承担主办责任。经济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工作小组包括院长、书记、各专业专家和招生秘书。组长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并作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分管院长作为执行负责人统筹安排招生工作,本院招生过程全程录像、录音接受各上级监督。

二、复试时间安排

经济学院定于2023年3月27日至3月31日进行复试,具体如下:

时间

复试专业

地点

3月27日上午9:00

资产评估

复试考生需于当天上午8:00到达云南大学呈贡校区经济学院一楼大厅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复试地点在经济学院楼1201、1205、1402、1502教室

3月28日上午9:00

金融

3月29日上午9:00

审计

3月30日上午9:00

国际商务

3月31日上午9:00

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注:3月28日下午14:30-17:00,审计专业复试考生参加笔试(闭卷),地点:呈贡校区文汇楼1栋1202。


三、复试分数线

复试分数线及名单以云南大学研究生院公布的为准。

考生可通过云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复试资格,下载并打印复试通知书。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可通过系统内“复试安排查询”功能或云南大学经济学院网站公布信息了解复试时间、地点安排以及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四、复试录取工作实施

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权重占比

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其中,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要求和安排考生所需提交的材料清单和提交方式等

1.加入微信群





考生确认进入复试名单后,于3月27日前加入微信群。该群仅限一志愿上线进入复试考生加入。进入微信群昵称必须更改为:专业+姓名。



2.缴纳复试费

根据《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4〕112号文),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收取复试费用,收费标准为两类:同等学力考生为180元/人,其他考生为100元/人,考生在缴费时须核对姓名、证件号码等重要信息,按相应复试金额缴费。

考生需在参加复试前按照要求缴纳复试费,未交纳费用者不得参加复试;已交纳者如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复试,不予退费。复试费缴纳方法详见《云南大学财务处关于硕士研究生复试费的交费指南》,详情请咨询0871-65032387。
(三)资格审查
复试期间,学院将在一楼大厅现场进行考生资格审查。复试考生需于当天上午8:00到达云南大学呈贡校区经济学院一楼大厅提交资格审查材料进行核验。考生对个人身份信息、提交材料真实性予以保证。

(四)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审查考生的身份和资格,严格核查考生的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交学生证或学籍证明材料)原件以及报考条件中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同时,将电子版身份证复印件于3月30日前发到邮箱2252017430@qq.com,以便后续进一步查验。

(2)考生在参加复试前应提交《云南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思想情况考查表》,应届毕业生由本人就读学校所在学院党组织填写并盖章;有工作单位人员由所在工作单位党组织或人事部门填写并盖章;无工作单位人员由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或档案所在部门填写并盖章。若有特殊情况无法提供者应说明具体情况,经培养单位同意后可暂缓提供,但最迟提交时间不得晚于学校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前。

(3)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本科毕业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毕业时间早或其他特殊原因而不能在线验证报告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对同等学力考生、部分报考条件涉及毕业年限的专业学位考生需审查其毕业年限。

(5)对单独考试考生,需核实其本科毕业后工作年限,并收取考生与单位签订的《定向培养合同书》以及单位的报考推荐信。

(6)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除以上要求外:

应届少数民族考生,须提交毕业后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云南大学少数民族应届本科考生享受国家招收研究生照顾政策定向就业协议书》

往届少数民族考生,须提交民族区域自治地区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和与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单位签定的《云南大学少数民族往届考生享受国家招收研究生照顾政策定向培养合同书》

(7)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并进入复试的考生,还须核查考生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8)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并进入复试的考生,还须核查和收取考生的《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9)非全日制专业考生在复试前须签订《云南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相关政策知情书》(附件5)。

(10)所有考生在复试前应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11)审查考生已经接受其他学校待录取情况(含第一志愿考生和已接受我校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如果考生接收了其他学校的待录取,则取消其在我校的复试资格。

(12)审查考生缴纳复试费的情况。

(13)资格审查应在复试正式开始前完成(至少提前1天),通过审查的考生方能参加各培养单位组织的复试。提交材料与报名库信息不符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复试期间,学校将通过研招网报考信息与复试实考考生信息进行比对,确保考生身份真实有效,并留存备查。各培养单位在录取新生开学报到后,可按本单位学科设置、专业要求等进行二次复试、课程加试或随机抽查,不合格考生可取消其录取资格和学籍。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复试的程序、复试时间地点安排,各复试项目的考察要求等。

1.复试专家组对每名考生进行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外语能力(含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每名考生复试时间为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学院按参加复试考生人数两倍以上准备专业复试题目,由考生当场随机抽取进行回答。由复试小组成员在每个考生的复试成绩单上无记名打分,最终以平均分给出复试成绩。

3.报考审计(025700)专业的考生,复试中将进行审计专业知识笔试,考察考生专业知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笔试时间:3月28日下午14:30,云南大学呈贡校区文汇楼1栋1202教室。

4.审计(025700)专业的思想政治理论知识将在面试中进行考核,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学术硕士研究方向确定。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在复试后开展研究方向确认工作。届时将在征集专业志愿基础上,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位序和各专业接收限额,依次确定考生研究方向。

复试成绩、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录取原则等。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复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不予录取,其中外语成绩占20%(含外语口语水平测试和听力水平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成绩占80%。

复试中的专业课笔试,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其中,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复试成绩总计100分。计算公式如下:

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其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初试成绩满分为300分,其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3)×70%+面试成绩×30%

“单独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可与非专项计划考生一同参加复试,但综合成绩单独排名。

对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排名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有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递补。

对考生诚信复试的有关要求

考后不得将复试考试过程及考试内容以任何形式对外透露,否则一经查实即按舞弊处理,取消复试成绩、上报教育部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

(八)体检

学校校医院在复试期间为考生提供体检服务,考生可按需选择,体检要求、收费标准和流程以校医院届时公布的相关通知为准。未选择在校医院体检的考生,须在我校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向拟录取学院提交近3个月内二甲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要求以《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第六十条为准,未达到体检要求的,取消拟录取资格。

录取

我校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复试成绩、综合成绩和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情况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1.录取原则

(1)对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含校内调剂考生)。若综合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调剂考生可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如有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递补。

(2)“单独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可和同专业非专项计划考生一同参加复试,但应在专项计划内单独排名进行录取。

2.信息公开

录取工作结束后我校将在研究生院主页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3.保留入学资格

拟录取的考生如有特殊情况,可向我校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推迟1年后再入学学习。保留入学资格考生须根据研究生院培养办有关要求进行申请,详见录取材料。

4.其他

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调剂要求,违纪作弊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或录取资格的考生,不论何时,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复试咨询电话

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电话:0871-65033379

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地址:云南大学呈贡校区经济学院1105办公室



                            云南大学经济学院
                               2023年3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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