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信息学院依法依规开展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严格规范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安全、公平、科学,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做好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 二、复试名单的确定 (一)以后续云南大学公布的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为准,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二)已经接受其他学校待录取的考生(含第一志愿考生和已接受我校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一律不再列入我院复试名单。 (三)“单独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复试分数线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以进入复试。 (四)调剂考生的复试要求和有关事项等待学校和学院后续通知。 三、复试工作实施 (一)复试资格及复试安排查询 考生可通过云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复试资格,下载并打印复试通知书。 (二)缴纳复试费 根据《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4〕112号文),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收取复试费用,收费标准为100元/人,考生在缴费时须核对姓名、证件号码等重要信息,按相应复试金额缴费。 考生需在参加复试前按照要求缴纳复试费,未交纳费用者不得参加复试;已交纳者如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复试,不予退费。复试费缴纳方法详见《云南大学财务处关于硕士研究生复试费的交费指南》,详情请咨询0871-65032387。 (三)复试资格审查 在复试之前,我院将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初试准考证 2、身份证 根据学校要求,需以电子版收存考生身份证扫描件。请考生扫描身份证正反面存放至同一个页面中,以PDF格式发送至邮箱:wangkanynu@sina.com(命名规则:身份证号码-姓名.pdf)。 3、学历学位证书 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毕业时间早或其他特殊原因而不能在线验证报告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云南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思想情况考查表》 应届毕业生由本人就读学校所在学院党组织填写并盖章;有工作单位人员由所在工作单位党组织或人事部门填写并盖章;无工作单位人员由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或档案所在部门填写并盖章。若有特殊情况无法提供者应说明具体情况,经学院同意后可暂缓提供,但最迟提交时间不得晚于学校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前。 5、复试通知书 6、签订并提交诚信复试承诺书 7、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加分项目材料(仅享受加分政策考生) 8、提供本科(专科)期间成绩单、科研成果、在校期间荣誉证书、其它能代表个人素质能力的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 9、考生缴纳复试费的证明材料 10、请准备好1张近期拍摄的1寸彩色免冠正面证件照,用于粘贴《硕士生复试记录表》 11、单独考试考生,需提交与单位签订的《定向培养合同书》以及单位的报考推荐信 12、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除以上要求外: (1)应届少数民族考生,须提交毕业后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云南大学少数民族应届本科考生享受国家招收研究生照顾政策定向就业协议书》。 (2)往届少数民族考生,须提交民族区域自治地区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同时提交与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单位签定的《云南大学少数民族往届考生享受国家招收研究生照顾政策定向培养合同书》。 13、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并进入复试的考生,还须提交考生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14、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并进入复试的考生,须提交《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15、报名信息中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请提交与单位签字盖章的《定向培养合同书》(从研究生院网站“相关下载”中下载,双面打印,一式三份) 资格审查应在复试正式开始前完成(至少提前1天),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请在报到时提供原件核查,同时提交一份复印件交学院存档。考生对个人身份信息、提交材料真实性予以保证。在复试、录取审查过程中,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复试、录取资格,并通报所在学校或单位。通过审查的考生方能参加各培养单位组织的复试。提交材料与报名库信息不符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复试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 通过考生在学期间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评价等级(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和面试成绩来考察。主要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和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听说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 2、综合素质和能力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五)复试工作安排 1、报到时间和地点: 2023年3月27日(星期一)9:00—18:00 云南大学呈贡校区信息学院一楼大厅 报到要求详见附件《2023年信息学院硕士生复试安排温馨提示》。 2、复试安排: 学术型考生:2023年3月28日(星期二)8:30—18:00 专业型考生:2023年3月28日(星期二)至3月29日(星期三)8:30—18:00 (1)学术型考生复试 每位考生必须根据自己的复试专业分别到相应测试小组进行复试,考生每参加完一次面试需将程序单交由复试小组秘书签字确认,具体如下: 注:计科组上机编程说明请参考附件 《云南大学信息学院计算机组“专业技能”复试上机编程说明》 (2)专业型考生复试 每位考生必须根据自己的复试专业分别到相应测试小组进行复试,考生每参加完一次面试需将程序单交由复试小组秘书签字确认,具体如下: 注:计科组上机编程说明请参考附件 《云南大学信息学院计算机组“专业技能”复试上机编程说明》 (六)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部分考核成绩之和,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权重为40%。 (2)考试成绩计算方式 学术型考生:复试成绩=英语测试成绩×20%+专业测试成绩×80%(其中,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或专业技能)成绩分别占专业测试成绩的50%); 专业型考生:复试成绩=英语测试成绩×20%+专业测试成绩×80%(其中,专业综合和专业技能成绩分别占专业测试成绩的50%)。 (3)复试各部分成绩均以100分计算,在计算复试成绩时进行折算。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其中,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百分制并保留2位小数)=初试总成绩折算为百分制*60%+复试成绩*40% 注:初试总成绩满分若为500,初试总成绩折算为百分制成绩=初试总成绩/5,以此类推。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综合成绩在本专业专项计划内单独排名。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我院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八)对考后复试试题的保密要求及泄题处理 考生考后不得将复试考试过程及考试内容以任何形式对外透露,否则一经查实即按舞弊处理,取消复试成绩、上报教育部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 (九)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负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院纪检监督员负责对复试工作进行监督和巡视。 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四、复试QQ群 进入复试的研究生请按专业加入QQ群,详见附件《关于建立云南大学信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QQ群的通知》,复试QQ群仅用于学院发布复试相关通知。 五、体检 学校校医院在复试期间为考生提供体检服务,考生可按需选择,体检要求、收费标准和流程以校医院届时公布的相关通知为准。未选择在校医院体检的考生,须在我校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向拟录取学院提交近3个月内二甲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要求以《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第六十条为准,未达到体检要求的,取消拟录取资格。 六、录取 我院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复试成绩、综合成绩和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情况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一)录取原则 对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含校内调剂考生)。若综合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调剂考生可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如有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递补。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在专项计划内单独排名进行录取。 (二)信息公开 录取工作结束后我校将在研究生院主页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三)保留入学资格 拟录取的考生如有特殊情况,可向我校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推迟1年后再入学学习。保留入学资格考生须根据研究生院培养办有关要求进行申请,详见录取材料。 (四)其他 符合加分政策考生的加分情况以研招网后台下达的加分库为准,时间截至到报考专业复试开始之前。 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调剂要求,违纪作弊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或录取资格的考生,不论何时,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七、申诉渠道 电话:0871-65033837/65033908(云南大学) 0871-65031597/65033085(信息学院) 部门:云南大学信息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云南大学呈贡校区信息学院1115室 本办法由云南大学信息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云南大学信息学院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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