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结合地球科学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研究生复试组织、管理与监督 1.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贵文 成员:刘钰铭、姜福杰、余一欣、王茹、朱世发、李庆、罗情勇。 2. 复试资格审查工作小组 组长:刘钰铭 成员:全体复试小组秘书 3. 复试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姜福杰 成员:王茹、刘小平、孙海涛、周勇。 二、各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复试分数线、复试比例及复试名 1.招生计划(见下表) | | | | | 070900 | 地质学 | 58 (含校区3人,碳中和1人) | | | | | | | 081800 |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 | | 085703 | 地质工程 | 54 | | | | | | | |
注: (1)招生计划包含克拉玛依校区(以下简称校区)、碳中和示范性能源学院(以下简称碳中和)的招生指标。 (2)地质工程(085703)专业型硕士中,“校级基地A类”招收的学生专业实践环节在中国石油大庆勘探开发研究、中海油研究总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油田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进行,由校内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完成(点击查看 附件1);“油气地质大数据研究所”招收的学生的培养方向为油气资源大数据与智能工程(点击查看 附件2);“导师自主安排”招生的学生的研究方向和所有培养环节由导师根据学校政策自行制定。 2.复试分数线(见下表) | | | | | | | | | 070900 | 地质学 | 38 | 38 | 57 | 57 | | | 081800 |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 35 | 35 | 53 | 53 | | | 085703 | 地质工程 | 38 | 38 | 57 | 57 | | | 085703 | 地质工程 | 38 | 38 | 57 | 57 | | | | | | | | | |
3. 复试比例 各招生专业原则上按统考计划指标的150%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进行差额复试。 4. 复试名单公布 (1)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点击查看) (2)调剂考生复试名单,须经“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报名审核通过后,将于复试前3天公布在学院网页上。 三、复试的程序、复试时间、复试分组、地点安排、纪律要求 1.复试程序 复试程序包括:确定复试名单、公布复试细则、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缴费、选择意向导师、参加现场复试。 2.资格审查(含考生复试通知确认)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3月24日 | | | | | 乔锦琪 江 强 王俊辉 王海洲 | 3月24日 下午2:30-4:30 | | | 杨程宇 吕文雅 陈睿倩 高丽明 | 3月24日 下午2:00-4:00 | | | | | |
资审注意事项: 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均须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gmss.cup.edu.cn/logon)在2023年3月24日15:00前选择“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栏目完成“复试确认(资格审查材料上传、缴费)” ,“意向导师选择”。 考生须在资格审查当天将下列资审材料纸质版交各专业资审负责老师。审核合格后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学院对审核材料存疑者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其他方式进行核查。 资格审查材料(纸质版、电子版或扫描版)要求如下: ①准考证;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 ③学籍学历证明: 往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尚未毕业,但承诺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④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签字版)(点击下载 附件3) ⑤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的学习成绩单(有单位公章) ⑥报考硕士研究生现实情况表现表(有单位公章)(点击下载 附件4) 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须提交: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告知确认书(点击下载 附件5) ⑧加分政策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 对于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不含单独考试)的第一志愿考生,须于3月23日前,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书面说明(手写签名)以及证明材料,扫描或拍照后,以考生的准考证号+姓名+加分政策(照顾政策)名称作为邮件主题,同时发送至学院邮箱(hongjl@cup.edu.cn)和研招办邮箱(sdyzb@cup.edu.cn),如有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调剂考生,参照上述执行;收到考生提交的材料后,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及名单进行核实。 3.复试时间、复试分组、地点安排 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2023年3月25日 上午8:30开始 一志愿考生复试地点:东校园东教学楼 一志愿考生复试分组名单后续发布。 4.纪律要求 (1)考生应自觉服从学院复试工作人员管理。 (2)考生必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复试。 (3)复试期间考生不得录屏录像录音,报考专业考试(复试)未全部结束前不得将考试(复试)内容向其他考生泄漏或在网络传播。 (4)其他未尽事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定,确有影响考试正常秩序的按违规处理。 四、复试考核方式及复试内容 1.复试考核方式 复试考核方式:采用现场面试,包括专业面试、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其中包括个人介绍部分,考生须提前准备不超过5分钟的PPT汇报,可包含但不限于个人情况介绍、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参加科技创新及学科竞赛情况、毕业设计内容简介、学术成果(发表论文、授权专利等,可选)及未来学习计划等。 2.复试内容 (1)专业面试(百分制) 专业面试内容注重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及综合素质考核,学院设立一定数量的面试题库,面试时由考生随机抽取一套专业试题进行必答,之后复试小组成员随机提问。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平均分即为该考生的专业面试成绩。 (2)英语面试(百分制) 主要考查学生的发音、听力、表达、专业词汇和翻译能力。每个考生从题库中抽取一道专业英语题目进行阅读和翻译,之后复试小组成员随机提问。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平均分即为该考生的英语面试成绩。 3.同等学力加试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在复试中加试两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内容不得与初试科目和复试科目中的专业知识相同。试卷满分为100分,加试方式为远程监考情况下笔试,时长每门2小时,加试时间另行通知。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报考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4.跨专业考生加试 跨专业报考的考生,即为一志愿考生的本科毕业专业与报考专业不一致的考生;调剂考生的报考专业与调剂专业不一致或本科毕业专业与调剂专业不一致的考生。需进行加试,考核方式为按要求撰写与地质类相关的文献总结报告,具体文献总结报告要求复试前一天下发考生,总结报告(纸质版)于专业面试当天提交给各复试组秘书老师,未按时提交者则加试不合格。如果考生本科阶段修过地质类的相关或相近课程且成绩合格,考生可提出申请,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可免加试。 五、考生调剂的政策及顺序 详见《2023年地球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后续发布)。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的具体办法。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学院将采取导师与考生面谈的方式,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2.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初试、复试成绩权重分配,总成绩计算方式 1.复试成绩计算方式 复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70%+英语面试成绩×30% 2.初试、复试成绩权重分配,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40% 八、录取原则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2)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低于60分)将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5)没有导师接收的考生不予录取。 2.首先从复试合格的一志愿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调剂考生按调剂批次(若需要调剂)从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分批录取。具体录取序列如下: (1)地质学(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录取序列 先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队确定录取顺序,然后按各学科方向录取。 (2)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录取序列 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3)地质工程(资源与环境领域,全日制专业型)硕士录取序列 复试前,学生需填报报考类型和意向导师,报考类型分为“校级基地A类”(附件1)、“油气地质大数据研究所”(附件2)和“导师自主安排”(我院所有专硕导师均可)共3种。 ①报考类型为“油气地质大数据研究所”的考生按总成绩单独排队录取; ②报考类型为“校级基地A类”的考生按总成绩单独排队录取; ③报考类型为“校级基地A类”未被录取的考生可自愿转为“导师自主安排”类型,与报考类型为“导师自主安排”的考生一起按总成绩排队录取为“导师自主安排”类型。 如果未完成校级基地A类指标,按符合校级基地A类招生条件的考生进行调剂。油气地质大数据研究所录取的考生的实践环节需服从学院统筹安排。 (4)地质工程(资源与环境领域,非全日制专业型)硕士录取序列 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3.2023年我校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推行导师组招生,拟录取考生须签订“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告知确认书”(附件5)。 4.具备拟录取资格的调剂考生必须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送的待录取通知要求的时间内点击确认“同意待录取”调剂到本院的拟录取专业,规定时间内没能完成系统调剂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 5.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 6.非全日制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签订协议,约定档案、户口、医疗保险、就业派遣等事宜。 7.非全日制(含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定向就业考生。 8.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考生查询复试、拟录取名单时间、网址或公示的具体地点 。 学院将在每批次复试结束后7天内公示复试结果,包括初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英语面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总成绩排名以及拟录取名单(经由学院网站【通知与公告】发布)。供学生查询,并接受监督。 十、其它 1. 如本细则与学校或者上级文件有不一致处,以上级文件为准。 2. 其它未尽事项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十一、考生电话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的监督举报电话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10-89733074,邮箱:hongjl@cup.edu.cn 学院招生监督电话:010-89734935,邮箱:xhwang@cup.edu.cn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89733075,邮箱:sdyzb@cup.edu.cn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监督举报电话:010-89733105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地球科学学院 2023年3月21日 附件5: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告知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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