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及贵州师范大学有关推免文件精神,经过我校研究生培养单位复试,现择优拟录取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48名,具体名单如下: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10月19日至2023年11月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反映材料以书面形式提交至贵州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851—83227112(贵州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重要提示:接收推免录取的考生不得再报名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拟录取考生需经教育部录检通过后才能被正式录取,最终录取数据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公示数据为准。拟录取名单中的考生若因学籍学历校验、政审等问题造成录检不合格的,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不予录取,并在拟录取公示名单中取消录取资格。 贵州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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