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机电工程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即将开始,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现对机电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复试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按需招生、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主要党政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分管负责人担任,组员由各学科专家组成;成立纪检督查小组,组长由学院纪委书记担任,成员一般由学院纪委委员组成。 招生办公室地点:北校区主楼III区146办公室 招生咨询电话:029-88204736 监督举报电话:029-81891660 监督举报邮箱:wuchen@xidian.edu.cn 三、招生计划及分数线 类别 | 学科/专业 | 招生指标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学术型 | 080100 力学 | 5 | 320 | 50 | 70 | 080200 机械工程 | 110(含推免51) | 320 | 50 | 70 | 080400 仪器科学与技术 | 27(含推免15) | 315 | 50 | 70 | 080800 电气工程 | 6(含推免4) | 315 | 50 | 70 | 081100 控制科学与工程 | 48(含推免27) | 335 | 50 | 70 | 专业型 | 085400电子信息(01方向) | 50(含推免11) | 335 | 50 | 70 | 085400电子信息(02方向) | 24(含推免4) | 335 | 50 | 70 | 085400电子信息(03-04方向) | 16(含推免3) | 335 | 50 | 70 | 085400电子信息(05-06方向) | 15 | 335 | 50 | 70 | 085400电子信息(07-08方向) | 8 | 300 | 45 | 65 | 085500机械(01-05方向) | 55(含推免5) | 320 | 50 | 70 | 085500机械(06方向) | 14 | 320 | 50 | 70 | 085500机械(07方向) | 15 | 320 | 50 | 70 | 085500机械(08方向) | 8 | 300 | 45 | 65 |
四、准备工作 请参阅我院网站《关于发布2022年机电工程学院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及准备工作的通知》https://eme.xidian.edu.cn/info/1012/5896.htm。 五、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一般包括专业知识、综合能力和思想政治素质等方面。 专业知识主要考察考生对本专业基础理论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考生对本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概念的掌握和理解、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综合能力主要考察考生外国语听说能力,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其他专业相关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个性心理特征,意志品质等。 思想政治素质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六、复试办法 1、复试形式 (1)通过网络远程方式进行面试考核。网络复试采用“双机位、双平台”方式进行,考生需使用两台设备(电脑、手机、PAD等均可)登录两个网络复试平台。其中主复试平台为腾讯会议,用于面试交流,辅助平台为钉钉,用作监控机位和备用复试平台,请各位考生下载安装相关软件并尽快学习、测试操作流程。设备、环境、网络等各项要求参见学院后续发布的《考生网络复试指南》。 (2)复试预计于3月28日-4月2日期间开展,实行分组复试,具体复试日期由各组决定;根据复试情况,每位学生复试时长一般不少于30分钟,分组信息和各组复试时间将于后续通知。 (3)每位考生只参加一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复试成绩对各批次录取均有效。 2、复试环节及评分标准 主要包括专业知识考核、综合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考核和心理测评,复试成绩满分100分。 (1)专业知识考核:考生在《准备工作》环节已选择2个科目,考生在复试现场针对2个科目各随机抽取1道题,共考核2道题。以复试老师口述提问为主,考生现场作答。该部分满分30分。 (2)综合能力考核:包含中文自我介绍,以及复试老师针对英语能力、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科研实践经历方面进行的口述提问,题目一般不少于5道,学生现场作答。该部分满分70分。 (3)思想政治考核:由复试老师口述提问,学生现场作答。该项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心理测评:考试具体内容及方式另行通知,测评结果作为复试与录取的参考。 (5)专家平均值成绩<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参与下述总成绩计算,且不予录取。 3、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 每位复试专家独立给分,取算术平均值,即为复试成绩 (2)总成绩=(初试成绩/5)×0.7+复试成绩×0.3 4、其他 同等学力身份考生务必提前予以声明,并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否则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推荐免试生不再进行复试。 七、产教融合联合培养项目 为推进学院产学研培养,机械(085500)、电子信息(085400)两专业学位下设“现代产业实验室联合培养项目”方向和“一体化交叉产教融合联合培养项目”方向。联合培养项目设专门导师组,详见附件2、3。 八、调剂 我院一志愿考生在复试合格后,按照招生指标投放的专业/方向按总成绩排名依次录取,如果无法被报考专业/方向拟录取,可根据院内其他专业/方向缺额情况申请调整或调剂。首先进行专业内调整,再进行专业间调剂。专业型不可向学术型申请调剂。具体规则如下: 1、机械、电子信息专业内调整: 机械(085500):01-05方向复试线上考生,复试合格未被录取,可申请调整至06现代产业实验室联合培养项目方向或07一体化交叉产教融合联合培养项目方向。原复试成绩有效,录取根据各方向缺额和申请志愿,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决定。 电子信息(085400):01控制工程、05-06一体化交叉产教融合联合培养项目方向复试线上考生,复试合格未被录取,可申请调整至02仪器仪表工程、03-04现代产业实验室联合培养项目方向。原复试成绩有效,录取根据各方向缺额和申请志愿,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决定。 2、专业间调剂规则: 机械工程(080200)复试线上考生,复试合格未被录取,可申请调剂至力学(080100)、机械(085500)的联合培养项目方向。原复试成绩有效,录取根据各专业/方向缺额和申请志愿,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决定。 3、如未录取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后续可申请调剂为我院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复试预计在4月上中旬进行,调剂方案另行发布。 调剂方式:(1)线下申请:一志愿复试结束后,学院公布一志愿拟录取名单,未被一志愿拟录取考生可申请调剂,具体申请方式请关注学院后续通知; (2)完成学院调剂录取流程后,申请调剂考生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完成线上调剂工作:调剂系统开通后,申请调剂考生请登陆中国研招网yz.chsi.com.cn在调剂平台向我院提出调剂申请,并按照平台流程完成调剂工作。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调剂流程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已在调剂系统中自愿接受“待录取”的考生,我校不再进行解锁。在专业内部调整的考生无需在全国系统中操作。 九、录取及公示 1、按照我校最新优研计划政策,优研计划考生和其他统考生共同参与复试,根据复试情况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一志愿考生在复试合格后,按照招生指标投放的专业/方向按总成绩排名依次录取,调剂考生根据调剂专业/方向指标余额和复试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3、考生待录取工作通过中国研招网进行,一志愿考生待录取后由学校在中国研招网进行“待录取”操作,我校不再进行解锁。一志愿考生被其他招生单位在中国研招网“待录取”锁定后,不再列入我校拟录取名单,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4、复试录取工作结束后将在学院网站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如有变动,将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十、录取导师 录取名单公布后,学院综合学生预报名导师和导师剩余招生名额予以确认,对于需要调整导师情况需师生双方同意。一体化交叉产教融合联合培养项目录取导师由该项目组确定。 十一、体检 体检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考生录取资格无效,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十二、初试加分政策 考生满足《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中规定加分政策要求的,须在复试前向学院提交加分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研究生院进行审核认定。 申请材料提交:请于3月25日17:00前将申请相关材料(邮件主题为:加分申请+考生编号后五位+本人姓名)发送至邮箱nsu@xidian. edu. cn。 十三、疫情防控 学院在复试期间筑牢思想防线,严格落实学校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复试前对复试工作人员身体状况进行排查,确认近期无鼻塞、发热、流涕等症状;复试现场配备足量洗手液、消毒液、口罩等防疫物资;复试场所选择通风良好的房间,复试工作人员进入复试场所须佩戴口罩、测温并出示健康码,间隔1米以上就座;复试前后要对复试场地进行卫生消毒;考生依属地要求做好防疫措施。 十四、诚信评判 强化对考生的诚信评判,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政治素质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生考前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4),对违反复试相关规定和要求的考生严肃处理。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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