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学校关于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为稳妥做好2023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我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特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录取原则 1.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考试招生工作的根本标准,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察,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确保安全、平稳的前提下,切实提高硕士研究生录取质量。 3.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管理、规范程序,提升服务水平,充分落实招生单位主体责任。 4.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守复试管理规范,严明招生录取纪律,加强监督管理,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完善服务举措,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 二、复试比例及调剂政策 1.学术型硕士按照复试录取比150%确定参加复试名单。专业学位硕士按照复试录取比120%确定参加复试名单。 2.本年度植物保护专业和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领域不接收调剂。 3.学院已公布复试名单内的考生向校外调剂需向学院递交书面“调剂申请书”(内容包括姓名、第一志愿所报专业、学院(所)、准考证号、调剂的原因等并个人签字),其余考生可直接在网上调剂。 三、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进行资格审查,参加复试的考生将以下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按(1)→(9)排序)于3月28日前交到植物保护学院研究生办公室201室进行审查。考生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待学院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复试。 资格审查材料: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或军官证 (3)大学本科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4)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或学籍认证在线报告。 (5)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毕业证书或电子注册备案表。 (6)全国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国家成绩单未下发的考生,须持教务处加盖公章的成绩单)。 (7)思想政治考核表(原单位出据,加盖党章,见附件)。 (8)个人简历(包括业务和科研能力、毕业论文、外语水平、研究计划等)。 (9)手签字的《承诺书》(见附件)。 四、复试时间及内容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采取现场复试方式,植物保护专业学术型硕士面试由各学科点按学科方向进行,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领域硕士由学院统一组织面试。复试内容包括心理测试、笔试、外语听力测试、面试和体检。 1.心理测试 在我校心理测评系统上进行,考生须在面试前按照学校要求在网上完成测试。 2.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3月30日上午9:00-11:00 地点:南校区3号教学楼 (2)考试科目 植物保护专业植物病理学方向:《普通植物病理学》 植物保护专业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方向:《普通昆虫学》 植物保护专业农药学方向:《农药学》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领域:《植物保护知识综合》 (3)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理论和实验、实践技能知识。 3.外语听力测试 (1)时间:3月30日下午15:40-16:20 (2)地点:北校区语言文化学院 (3)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均须参加外语听力测试。外语听力测试考试时间为30分钟,满分100分。 4.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 学术型硕士:3月31日8:30-18:00; 专业学位硕士:4月1日-4月2日8:30-18:00;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实践(实验)能力、外语能力、思维及心理素质等。考生可提供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个人简介等补充材料。 (3)面试满分为100分,每个面试小组专家成员为5-9人(奇数),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5. 体检 拟录取考生自拟录取名单公布之日起15日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至少包括常规体检、肝功、血常规、胸部拍片等项目。我校在校或可在我校体检的拟录取考生体检可在校医院进行,其余拟录取考生在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于4月30日前(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将体检表寄到植物保护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9-87082795)。 五、录取 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1.成绩计算:总成绩(满分500分)=初试成绩(满分500分)×50%+[复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1.5+复试听力成绩(满分100分)*0.5+复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3.0]×50%。 2.依据招生计划,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笔试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学院公示复试成绩和拟录取结果(不少于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六、考生要求 1. 考生配合学院完成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学历学位证书(往届生)、准考证等信息的审查核验,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2.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3.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4.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5.未尽事宜参照学校《关于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七、信息公开与社会监督 按照教育部有关信息公开的规定,植物保护学院将通过学院网页和研招网公布硕士生招生的相关信息;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异议,考生可向植物保护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监督工作小组申诉。 联 系 人: 侯彩婷 联系电话:029-87082795 若仍有争议,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监督工作小组提出申诉。 监督电话:029-87080155、029-87082862 监督邮箱:ybgsh@nwafu.edu.cn 监督信箱:陕西省咸阳市杨陵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纪委办公室(交流中心28号信箱)。 植物保护学院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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