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招信息] 2021年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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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规程
  作者:科技发展部    日期:2021-03-19       【字体: [url=]大[/url] [url=]中[/url] [url=]小[/url]

  一、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招学术型硕士10名、专业学位型硕士13名。

  二、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攻读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线


学科及考试科目

英语一

政治

专业课

总分

理学[07]  

37

37

56

280

工学[08]  

37

37

56

263

工程[08]  

37

37

56

263


  本所复试采用差额方式进行。达到我所复试分数线的第一志愿报考本所考生均可参加复试,本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在复试前给每位参加复试考生通过电子邮件发复试通知书。

  收到复试通知书的考生应在3月19日下午14:00前用电子邮件(邮件主题为:学生姓名-将按复试通知时间参加复试”)回复,逾期不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复试资格。

  三、复试准备:

  根据防疫要求,如有中高风险地区考生,或出现发热、胸闷、乏力、干咳等症状的考生,或确诊/疑似新冠肺炎或无症状感染者,近一个月内国外入境考生,请及时与我单位招办联系。各位考生往返行程及复试过程请佩戴口罩并注意个人防护。

  考生来所报到时必须将下列原始材料按顺序排好交招办老师查验,材料不齐全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复试资格:

  (1)考生简历和个人自述,最后一页需要考生本人签名(自述本人的专业学习情况、学术背景、在所申请的专业曾经作过的研究工作、个人学术研究兴趣,以及攻读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研究计划、研究生毕业后的就业目标等,字数1000字左右,模板见复试通知书)。

  (2)复试通知书打印件、准考证。

  (3)有效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

  (4)应届生学生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在读生证明1份(模板见复试通知书)。

  (5)往届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

  (6)本科成绩单原件(往届生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7)考生英语四六级考试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种获奖证书或论文证明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

  (8)政审表1份(模板见复试通知书)。

  (9)1寸免冠照片2张。

  (10)10日内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报告一份。因为了节约各位考生到广州面试时间成本,请各位同学在目前所在地进行体检,并携带体检报告到广州参加复试。请注意:体检报告须有考生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照片和体检表上加盖体检医院骑缝章,体检具体项目见复试通知。

  (11)符合教育部“可享受报考2021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加分政策”考生必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核查属实者可享受相应加分待遇。

    考生必须如实填写自己的情况,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或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四、复试时间与地点:

  1.复试时间:2021年3月22日至3月23日,详细日程见复试通知书。

  2.地点:本所行政办公楼及实验楼。

  五、复试项目与内容:

  复试包括笔试、面试、英语测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必要时加实践环节考核。

  1.笔试:科目为“综合化学”,考试时间45分钟,满分100分,按5%折算后计入复试成绩。

  2.面试:包括大学本科情况、专业能力、翻译技巧、综合素质及思想品德,着重考查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必要时加考实验。满分100分,按40%折算后计入复试成绩。

  3.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听力测试采取与英语口语同步测试的方式进行。此项测试满100分,按5%折算后计入复试成绩。

  4.综合测评:按测评要求安排。

  5.体检需在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录取考生身体条件必须符合本所的体检规定要求。

  6.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的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办法:

  1.录取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

  2.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在初试或复试中有严重违纪、作假、舞弊情况的考生,经核实后,一律不得录取。  

  3.录取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由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各占录取成绩的50%。复试成绩30分及格,录取成绩60分及格。录取时按录取成绩进行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复试成绩或录取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生源不足时,将从报考学术型硕士复试生中录取。

  4.录取成绩采用下列公式计算: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

  5. 考生复试录取结果由本所研招办通知。

  七、其他:

  1.本所认为需要对个别考生进一步考查时,可再次复试。

  2. 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时限按国家规定执行。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投诉、申诉和监督电话020-85231399。

  3. 若出现本规定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文件不一致的情况,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1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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