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兰州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有关安排,为做好我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对我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细则公布如下: 一、复试考生范围 1.一志愿考生:凡达到兰州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经济学【02】、金融【0251】)的一志愿考生。 2.调剂考生:由经济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兰州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调剂需求信息》中对调剂考生的要求,从兰州大学调剂意向征集系统中遴选并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中确认同意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如预调剂复试名单中的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中确认,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空缺名额从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中申请调剂的其他考生中遴选递补。 二、复试形式及内容 1.经济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远程网络复试,统一使用“钉钉”平台。考生须提前准备好有音频和视频传输功能的电脑,下载安装“钉钉”软件,使用个人手机号实名注册并登陆,确保网络畅通。 2.复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按专业设置考试科目,时间2小时,满分为100分。面试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考察、外语口语及听力,按照比例计入成绩。 面试中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 类型 | | | | 政治经济学、经济史、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数量经济学 | | | | | | | | |
三、复试时间 日期 | | | | | | | 城关校区西区齐云楼1824/1017/1036/1021/1025 | | | | 城关校区西区齐云楼1824/1017/1036/1021/1025 |
四、复试流程 1.参加复试的考生,按照复试分组(见学院官网),及时向复试小组秘书的“钉钉”账号发送好友验证信息(考生姓名-复试专业-考生编号)。 2.复试小组秘书向考生发布考生指南、面试流程和注意事项,组织考前培训等。 3.考生需在5月19日前发送以下材料电子版(PDF扫描件或拍照,拍照需清晰)压缩包到复试小组秘书指定邮箱,进行身份核验,命名方式为“姓名-考生编号-复试材料”。未按时提交的,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①《诚信复试承诺书》 ② 《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 ③ 《准考证》 ④ 《居民身份证》 ⑤《毕业证》(应届考生提供学生证),有学位证书的考生提供《学位证》 ⑥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在职考生,须提供在职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并注明是否在职培养。 ⑦“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⑧已经在兰州新区、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简称兰州“四区”)工作的在职人员,以及志愿去兰州“四区”工作的应届本科生,在复试时提供兰州“四区”管委会和具体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身份证明。 ⑨根据教育部人事司关于转发《进一步落实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相关人士激励措施的工作指南》(教人司〔2020〕41号)的通知精神,2020年我校将对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考生(援鄂、获市级以上表彰、参与定点医院防疫工作)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⑩考生自愿提供其他证明考生研究潜能的材料,如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以及攻读硕士学位阶段的研究计划等补充材料。 4. 复试小组秘书于面试前1-2天对所有复试考生逐个进行网络测试和复试模拟预演,所有复试考生均须参加。 5.面试当天,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钉钉”平台,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诚信复试承诺书》候考,并主动配合复试小组秘书完成身份验证核查、周围环境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 6.通过身份核验的考生接受复试小组秘书发送的视频面试邀请,进入视频面试室,严格按照面试流程开始面试环节工作。 7.复试过程中,考生需严格遵守考场规则,保证音响设备全程开启,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不得佩戴口罩,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得戴耳饰。 8.考生不得复制、保留、传播复试期间的任何纸质、视频、音频和图像等资料。面试结束后,考生不得泄露面试内容,如有违反将取消考生复试成绩。 五、复试费用 复试报名费须提前通过支付宝或微信扫码支付,学院确认缴费成功后考生方可参加复试。收费标准根据甘发改收费〔2010〕1915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复试考试费50元/人。复试考试费缴纳后不再退还,未交费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六、复试成绩公布 时间:复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 方式:信息栏及学院网页对复试成绩进行公示。 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笔试成绩×25%+复试面试成绩×25% 其中,复试面试成绩=专业素质和能力成绩×80%+外语口语及听力成绩×20% 七、复试拟录取名单确定 时间:复试成绩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 方式:信息栏及学院网页对复试成绩进行公示。 录取原则:根据总成绩排名和分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 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注:公布拟录取名单后,录取类别为定向培养的考生,在一个月内须与学校和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协议书。 八、体检 体检统一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在我校校医院进行。不符合国家入学体检要求且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九、对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经济学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小组通过“函调”等形式,对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十、入学考生复查 拟录取考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如有违规违纪行为,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一、信息公开及投诉渠道 学院申诉电话:0931-8910403 电子邮箱:zbd@Izu.edu.cn 学校申诉电话:0931-8912440 电子邮箱:yzb@lzu.edu.cn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兰州大学相关文件执行。 兰州大学经济学院 2020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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