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招信息] 华南理工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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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467 | 回复0 | 2024-1-21 16:50: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我校对202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免试生)的接收工作安排如下,热忱欢迎广大考生积极报考。
一、接收专业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除“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125601工程管理”“125602项目管理”以及单独考试招生专业(方向)外,我校其他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均可接收免试生。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均可以接收免试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
二、接收条件
免试生须符合下列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本科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考生。
3.各方面表现良好,身体健康,学习成绩优秀,具备研究生培养的潜质和基础。
除必须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直博生还须有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两名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下载)。
学校鼓励跨专业接收免试生,但考生本科专业背景与接收专业应相近或具有学科交叉的可行性。对于专业跨度较大的考生(如文科类、体艺类专业考生申请理工科类专业),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方可复试。
三、接收流程
1.网上报名
所有免试生(含直博生)均需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推免生预报名系统”(https://yanzhao.scut.edu.cn/MasterTm/Signin.aspx
如实填报申请信息。
2.确定复试名单
各院系根据考生报名情况,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并通过学校“推免生预报名系统”对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须在“推免生预报名系统”接受复试通知并按照规定时间及要求参加复试,并密切留意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和招生院系网站发布的招生信息。
3.组织复试
我校各院系复试工作安排在9月下旬开始陆续进行,具体日期由各院系确定。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办法等可通过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的各院系复试方案查看。
复试采取线上远程网络视频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须按报考院系的要求提前准备好用于参加复试的场所环境、硬件设施和软件系统,按时参加网络远程视频复试。
4.体检安排
免试生体检工作统一安排在新生入学报到期间进行。
5.录取原则
各院系根据考生复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各专业招生计划范围内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不及格(复试成绩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
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是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获本科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均需登陆该系统注册、填写基本信息、缴费,并进行网上填写报名志愿、接受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等环节。
经我校复试合格、拟同意接收的免试生(含直博生),必须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9月28日开通后(具体以系统开通时间为准),在规定时间范围内接受学校发送“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逾期不接受的,不再保留我校的拟录取资格。考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接受“待录取”通知后,将不能再撤销,请考生慎重选择。
四、其它事项
2022年10月25日前,学校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公示各专业招收的免试生(含直博生)拟录取名单。若有疑问,可于公示期内向学校(院系)提出。
根据教育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拟录取的免试生不需要参加统考研究生报名环节的网上报名和确认。已录取的免试生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生入学考试。如报考,将取消免试生录取资格。
免试生录取名单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的录取数据为准。录取为我校的免试生,必须按时完成本科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按期本科毕业。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免试生,将取消入学资格。
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将及时通过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发布。如教育部关于2023年研究生招生政策有新调整,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文件要求执行。
通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华南理工大学笃行楼(2号楼)北座102室(邮编510640)
联系电话:020-87113401
信访电话:020-87110195(学校纪委)
图文传真:020-87112151
微信公众号:华南理工大学研招办(scuty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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