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201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将于2015年2月8日起分两轮公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初试成绩说明 初试成绩包括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自命题科目成绩。全国统考科目为全国或全省统一阅卷,各科目成绩经过反复核查;自命题科目经学校反复核查,原则上不接收核分申请。如考生对本人成绩确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查成绩。 1.查询时间:2月8日10:00开始,查询自命题科目成绩;2月11日17:00,查询统考科目成绩。由于查询人数较多,可能会出现网络堵塞,请选择不同时段查询。 3.统考科目包括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2俄语、203日语、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其它科目为自命题科目。 二、申请复查成绩说明及程序 1.申请时间及科目:2月10日下午16:00前,申请复查自命题科目成绩;2月13日16:00前,申请复查统考科目成绩。请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逾期恕不受理。 2.申请复核条件及规定 ⑴根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复查内容主要为答题得分漏记、错记、漏判等,考生不得查阅答卷。评卷教师对评分标准的执行情况不属复查范围。 ⑵全国统考科目由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组织专人复查,自命题科目由学校组织专人复查。 3.复查程序 ⑴考生下载成绩复查登记表(附件),按要求填写后于2月10日16:00前(适用于自命题科目)和2月13日16:00前(适用于统考科目)送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南湖校区研究生院101室)或传真至027-88386216。 ⑵对申请理由充分的考生,学校汇总考生复核申请提交省教育考试院复核或组织专人复核。 ⑶2月11日后查询到的自命题科目成绩、2月16日后查询到的统考成绩为最终成绩。 三、其它事项 1.教育部将于3月下旬公布“2015年参加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简称“国家复试分数线”)。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学校具体情况,学校将于“国家复试分数线”公布后确定学校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办法。复试通知将采取网络查询并下载的形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另行发放纸质复试通知。请各位考生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yzb.znufe.edu.cn)相关公告。复试预计于4月上中旬进行。 特此公告 附件:复查申请表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5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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