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招信息] 东北师范大学2020年公费(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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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2020年公费(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教师〔2010〕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7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做好我校2020年公费(免费)师范毕业生中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工作,特制订本简章。
欢迎我校公费(免费)师范毕业生积极报考!
说明:此简章发布后,若2020招生年度国家公费(免费)师范毕业生攻读教育硕士相关招生政策有新的调整,我校将及时公布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凡与本简章有出入的地方以之后公布的为准,请注意查看。
一、招生宗旨
为了支持师范毕业生结合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继续深造和专业发展,通过教育硕士研究生的培养,使公费(免费)师范毕业生具备先进的教育理念,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新意识,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较强的教育教学实践反思能力,为将来成长为优秀教师和教育家奠定坚实基础。
二、报考条件
1.毕业于我校的公费(免费)师范生;
2.毕业后到中小学任教满一学期,经任教学校考核合格,任教学校同意报考并保证学习时间;
3.工作年限在《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或《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违约、解约考生不得报名。
三、招生专业及要求
公费(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报考专业,一般应与本科毕业专业相同,且入学后不允许调换专业。
如需跨专业报考,则报考专业应与现工作岗位(任教课程)相关,且需工作单位同意,单位意见须在《东北师范大学公费(免费)师范毕业生申请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审批表》(附件1)中注明。
跨专业考生须到我校参加加试,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请咨询相关学院(部)。加试、复试均合格方能录取;加试不合格,则本次报考不成功,需明年重新报考。如考生有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在校辅修二学位或自考二学历证书,经招生学院(部)审核合格后可免到校加试。
教育硕士专业领域代码及名称
对本科毕业专业要求
招生学院(部)
045115
小学教育
小学教育、教育学
公共事业(教育)管理
教育学部
045116
心理健康教育
心理学
心理学院
045102
学科教学(思政)
思想政治教育
政法学院
045103
学科教学(语文)
汉语言文学
文学院
045109
学科教学(历史)
历史学
历史文化学院
045108
学科教学(英语)
英语、日语、俄语
外国语学院
045111
学科教学(音乐)
音乐学
音乐学院
045113
学科教学(美术)
美术学
美术学院
045104
学科教学(数学)
数学与应用数学
数学与统计学院
045105
学科教学(物理)
物理学
物理学院
045106
学科教学(化学)
化学
化学学院
045107
学科教学(生物)
生物科学
生命科学学院
045110
学科教学(地理)
地理科学
地理科学学院
045112
学科教学(体育)
体育教育
体育学院
045114
现代教育技术
教育技术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四、报名、复试程序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我校将在录取阶段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1.拟报考考生须于2019年9月28日—10月9日,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完成所有报名程序,包括填写信息和网上缴纳报名费。报名时不需要校验码。报名成功后,无需进行现场确认。
网报注意事项:
(1)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学院的一个专业(仅限本简章所列专业,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451)。
(2)报考类别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如实填写定向委培单位(即任教学校全称)。
(3)申请类型必须选择“公费师范生”。
(4)学习方式必须选择“非全日制”。
(5)报考单位必须选择“东北师范大学”(招生单位代码:10200)。
2.我校将采用材料审核方式对考生进行复试。考生须将以下材料在2019年10月14日前寄送至各招生学院(部),逾期未寄送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2020年免试攻读教育硕士报考资格。
材料具体要求:
(1)《东北师范大学公费(免费)师范毕业生申请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审批表》(附件1)。仔细填写、核对表格内容无误后,本人亲笔签字,由任教学校负责人填写任教是否合格的单位意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一份3000字左右的任教工作总结及研究计划报告。说明任教期间的工作心得,以及攻读教育硕士期间的拟定研究方向和研究计划。
(3)在本科学习期间和工作期间获得的各类获奖证书或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4)跨专业报考考生如有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在校辅修二学位或自考二学历证书,则提供1份复印件。
3.跨专业报考考生须来校进行加试,加试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具体到校加试时间及地点由招生学院(部)另行通知。请各跨专业考生于2019年10月9日前主动与招生学院(部)负责老师取得联系。
4.各招生学院(部)在系统内对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24小时内进行确认并点击接受复试通知。
各单位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成绩作为考生的复试成绩,确认合格后在系统内向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24小时内进行确认并点击接受拟录取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系统信息。
5.所有复试、拟录取工作将在2019年10月18日前完成,未能在上述时间内收到复试通知或拟录取通知的考生,请及时和各招生学院(部)取得联系,以免错过本次报名。
6.10月22日11:00前,各招生学院(部)将拟录取名单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研招办”)。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研招办将在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五、课程学习及学位授予
我校2020年录取的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公费(免费)师范毕业生将以非全日制方式进行培养,学制三年,学习年限为二至四年。
考生被录取后利用2021年暑期回校集中授课,在职期间通过网络平台远程学习。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并考核合格后,在职研究并撰写学位论文。
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的公费(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满规定的课程学分,考核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并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六、学费
我校公费(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缴纳学费,学费共计2万元,分两年缴纳。学习期间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
七、其他
1.考生须如实、准确填写信息,须按要求提交书面材料,书面材料须与网报信息一致。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录取资格。
2.考生如想了解材料寄送情况、审核结果、加试安排等信息,请与所申请学院(部)联系。
3.录取通知书将于2020年6月发放。
八、联系方式
研招办咨询电话:0431-85099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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