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研究生录取工作中要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及相关规定,结合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情况,为进一步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提升招生选拔水平、坚决维护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依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原则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要求 我校地处一类地区,在执行教育部A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基本要求。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控制在1:1.2-1:2之间,具体比例见各学院复试细则。 三、复试考生 参加复试的考生包括: 1、统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国家分数线的考生,根据初试成绩和复试比例,确定是否进入复试名单。排定名次的优先顺序依次为:总分、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 2、单独考试:报考单独考试(简称“单考”)的考生,单独划线、单独排定名次。 3、少高计划: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简称“少高”)的考生,单独划线、单独排定名次。 4、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单独划线、单独排定名次。 5、推免生:通过2018年10月推荐免试考核的考生,已经取得拟录取资格,不参加本次复试。 6、根据教育部文件享受照顾政策及加分政策的考生(必须出具证明材料)。 四、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资格审查、心理素质测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同等学力加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格检查等内容。所有复试成绩之和满分为300分。 1、资格审查 2019年3月24日(周日)上午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要求以各学院通知为准。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 (1)《复试资格审查表》(附件1,需打印并填写完整); (2)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准考证及复印件; (3)考生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2019年应届生提交学生证(原件)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往届生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申请方式详见附件2); (5)考生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6)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3,需加盖考核单位公章。应届生由所在高校学生管理部门填写;在职考生由工作单位的政工或人事部门填写;未就业考生由本人人事档案或户籍管理部门填写); (7)考生CET-4、6级考试成绩单及复印件; (8)考生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需贴到体检表上,学院骑缝盖章); (9)复试费80元、体检费25元,两项合计105元/人; (10)报考“定向”类别的考生,还须出示其工作单位同意该考生为该单位“定向培养”的公函。 (11)报考“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需要提供《入伍批准书》与《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不论是否录取,所交材料含成绩单一律不予退还。 2、心理素质测试 2019年3月24日(周日)上午9:00-11:00,具体安排以各学院通知为准。心理素质测试主要用于了解考生的心理素质,采用网上答题形式,测试结果只供参考,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3、外语听力测试及专业课笔试 2019年3月24日(周日)下午13:30-17:00,外语听力测试及专业课笔试,具体安排以各学院通知为准。外语听力测试满分30分,考试时间为30分钟。专业课笔试满分15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具体科目参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内容参见《2019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大纲》。 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复试通知书、黑色水笔、无线耳机参加考试。 4、综合面试、外语口语测试、同等学力加试 2019年3月25、26日进行一志愿复试考生综合面试、外语口语测试及同等学力加试,3月27日进行调剂复试考生综合面试、外语口语测试及同等学力加试,具体安排以各学院通知为准。 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包括平时成绩、创新及应用能力和专业知识结构及综合能力等。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面试不合格。 外语口语测试满分20分。 同等学力(包括大专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加试科目参见我校《2019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加试方式为笔试,满分100分,每门考试时间2小时。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任意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为加试不合格。 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复试通知书、黑色水笔参加面试。 5、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守法表现等方面。在复试资格审查时,参考考生提交的由本人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材料。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做量化计入总成绩。 6、体格检查 2019年3月25-27日进行体格检查,具体安排以各学院通知为准。 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体格检查表(加盖学院公章)按时参加体检。验血项目不需空腹,但是当天饮食须清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其他相关文件执行。 五、破格复试 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以下简称破格复试)。对一志愿上线生源充足的专业一般不再进行破格复试。破格复试应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 申请破格复试的程序如下: 1、考生本人填写《破格复试申请表》(附件6)于3月22日前交破格专业所在学院(其中推荐专家需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2、所在学院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讨论; 3、由学院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后参加一志愿复试; 4、如复试通过,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教育部备案。 六、生源调剂 见《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 七、录取及收费 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计划,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成绩,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科研创新潜质、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拟定录取名单。 1、考生综合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相加。依据综合成绩排序确定录取与否。 2、报考“单考”、“少高”、“退役大学生士兵”等专项计划的考生,单独排序确定录取与否。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 (2)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 (3)同等学力加试不合格;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5)体检不合格。 4、各学院对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结果负责。当参加复试的考生提出质疑时,各学院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 5、拟录取为“非定向”类别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调档手续,将完整的本人人事档案(或调档函回执)寄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否则将取消拟录取资格。拟录取为“定向”类别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培养协议,否则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6、拟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及教育部审查批准。正式录取通知书在2019年6月由研究生院统一发放。录取考生占用我校2019年研究生招生名额,必须珍惜入学机会,保证按时报到入学,不得以任何理由(就业、出国、选调生、公务员等等)放弃入学资格。 7、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2019级硕士研究生需缴纳学费。我校2019级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参考我校财务处网站收费公示标准。在校研究生奖助学金发放办法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说明:非全日制研究生,入学后不享受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安排住宿,不调入考生个人档案和户籍关系。 八、保留学籍规定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保留学籍考生占用当年的招生计划。我校除应届本科毕业生中的国防生外,原则上不同意其他考生保留学籍。个别考生因特殊原因申请保留学籍,必须出具证明材料,填写《保留学籍申请表》(附件7),在2019年4月25日前提交至拟录取专业所在学院。经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讨论、研究生院审核,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按相关规定办理正式录取及保留学籍手续。 九、其他 1、学校不安排考生复试住宿。考生复试相关费用均自行解决。 2、我校不再寄发纸质复试通知书,复试名单以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并保持电话畅通,按要求准时参加复试。 3、考生如有疑问请咨询研究生院招生与就业办公室或各学院。 4、纪委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全程进行监督(举报电话:025—58731002),一旦发现违法、违纪、违规问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行,未尽事宜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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