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全国各大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院2021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为保证推免工作有序规范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一、接收推免生的基本条件 1、申请人应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 2、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和我校规定的体检标准; 3、申请人必须是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名列本专业前茅; 4、申请人须被推荐高校列入推免生名单(占用申请者本校的推免指标); 5、申请人在本科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处罚或处分。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我校推荐免试研究生。 二、接收推免生的资助与奖励政策 1、“校长特别奖学金”(30000元/人):来自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在我校就读且大学期间学分综合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前3%的毕业生(2011学院放宽至5%)且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全日制推免生。 2、新生优秀奖学金一等奖(12000元/人):其他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全日制推免生(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入学后第一学年可获得(与校长特别奖学金不兼得)。 三、接收推免生的申请材料: 凡经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申请报考南京工业大学2021年推免生的优秀应届本科生,需在复试时向我校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 2、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或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3、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者,提供复印件一份; 4、本科学习成绩单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纸质版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红章原件); 材料整理及提交方式:所提供材料均采用A4纸大小(成绩单可按所在学校格式),申请材料均需在复试报到时递交学院研究生秘书,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四、接收工作安排 2、我校将及时审核申请信息,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3、复试录取基本要求: 复试考察学生德、智、体、能、勤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着重考察学生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识、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考生知识背景和心理素质等。复试形式为面试。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素质及能力考核两个部分,总成绩为100分。复试时间为2020年10月15日前,采用分批集中方式,具体时间由学院与报考学生协商。 4、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接收的考生,由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5、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须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njtech.edu.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考生对公示名单如有疑问,学校研招办将协同纪委办公室及时调查处理投诉和举报,并按国家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五、其他说明 1、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录取资格。 2、推免生复试期间不安排体格检查,体检工作统一放在转年统考考生复试期间进行。 3、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4、咨询及申诉渠道: 南京工业大学法学院电话:025-58139620, 南京工业大学研招办电话:025-58139194, 南京工业大学纪委举报电话:025-58139069。 六、招生专业 南京工业大学法学院 2020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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