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23〕3号)、《2023年南京林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实施办法》要求,我院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工作部署,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的制定及具体实施。 组长:卫欣 成员:韩鹏云、韩模永、王全权、陈相雨、周阿根、冯广圣、程嫩生 秘书:王竹惠、杨帆、董薇、徐能 2.学院成立复试工作巡视组,负责对复试工作进行监督。 组长:侯波 成员:陈艾芳 3. 学院根据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集体研究制定本专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等方面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含1名英语水平较好的教师),设组长1名,具体负责本组复试各个环节的工作;另配备秘书1名,负责复试的记录工作(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复试小组成员随机分配进组。 4.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学院复试工作巡视组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备案。 二、学院复试分数线和招生计划 三、复试准备 考生按《南京林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须知》要求,完成确认复试科目、支付复试费、上传资格审查材料、心理测试等相关程序。 1.上传资格审查材料 3月27日前,考生须将以下电子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yf202005@163.com。(电子材料按下列顺序排列扫描合成一个PDF,大小不超过5M,文件以“报考专业+姓名”命名)。 (1)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本人手写签名); (2)本人准考证;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4)应届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往届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 (5)大学期间历年成绩单; (6)反映本人综合素质能力与水平的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外语、竞赛、论文等); (7)“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照片;境外学历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照片。 注:以上材料将作为对考生综合素质全面考查的参考依据,考生必须保证材料真实准确,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未经资格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2. 支付复试费 3月24日-26日,一志愿考生须根据二维码缴纳复试费(80元/生)。调剂考生在收到学院复试通知的第二天缴纳复试费。未交纳复试费者不得参加复试;已缴纳复试费用的考生如因本人原因未参加复试,我校不予退费。缴费二维码: file:///C:/Users/colorful/AppData/Local/Temp/ksohtml26116/wps2.png 四、复试方案及成绩计算 (一)复试方式与内容 结合当前疫情常态化管理要求及上级部门统一安排和部署,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一志愿考生现场复试和调剂考生网络远程复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调剂工作安排和要求将在调剂公告中另作说明。 1. 专业基础知识考核 专业基础知识考核采用线下笔试,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是否具备本专业硕士生入学的基本要求,满分100分。复试笔试工作按照学校的统一安排于3月28日晚进行,每科目考试时间为2小时,具体时间、考场安排另行通知。 2. 专业综合素质考核 专业综合素质考核采用线下面试,含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及考生的思维能力、治学态度、专业技能、个人志趣与特点、创新精神,满分100分。复试面试安排如下: | | | | | | | 集中于3月29、30日两天进行,具体各组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 | | | | | | | | | | | | | |
(二)总成绩计算方式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折合成100分制)× 0.7+复试总成绩(折合成100分制)× 0.3 其中,复试满分为200分,专业基础知识考核和专业综合素质考核各100分。 五、拟录取原则 复试结束后,将以总成绩排名为主要依据,根据招生计划和本办法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研究生院审核、公示。 1.复试考生有下列情况的不予录取: (1)专业基础知识考核或专业综合素质考核任一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3)调剂考生未确认待录取 (4)报名材料弄虚作假 2.调档与签定协议 对拟录取为全日制的硕士研究生,会向档案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后调档)。拟录取为非全日制的考生,须在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南京林业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及定向就业合同。非全日制(就业方式须填定向)研究生不调取人事档案及党团关系材料,不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不安排住宿,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六、公示和监督渠道 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严格自律、认真负责,自觉遵守教育部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制度,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须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学院对所有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集中培训。 1.实行招生录取信息公开。为充分体现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等信息均在我院官方网站公布,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 2.实行全程监督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学院纪检委员参与复试录取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督。研究生院组织巡视小组到复试现场巡视,加强监管。 3.实行复议制度。保证考生咨询、申诉渠道畅通,及时处理复试中出现的争议。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考生的复试和录取结果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有关疑问做出必要的解释。 学院复试工作监督电话:025-68224996 七、调剂工作 汉语国际教育、新闻与传播、农村发展三个专业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的调剂将综合考虑报考本专业全日制进复试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如仍有缺额将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接收相同或相近专业考生调剂,具体调剂信息见后期学院公布的调剂公告。 八、复试、调剂工作联系人 学院招生办公室:杨老师(025-68224969)、王老师(025-68224968) 其他事项参见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2022年3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