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 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国家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较强的创新意识,较好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能力和素质。 2.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名列本科所学专业前茅,取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生资格。 3.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或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总成绩的60%及其以上,外语类专业的专业外语等级考试成绩为“合格”及以上。 4.在校期间曾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有获奖证书或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产生了较大效益等证明材料)可优先考虑。 二、 申请材料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在学期间获得的校级及以上荣誉证书复印件。 3.本科成绩单(须加盖教务处公章)复印件。 4.外语水平证明,如国家英语四、六级、TOEFL、雅思等合格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5.学术科研成果等复印件。 6.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 接收专业 2024年拟接收推免生的专业可查阅附件《杭州师范大学2024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具体流程 (二)申请人在规定时间(9月28日左右)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 (三)招生学院在“推免服务系统”审核报考志愿,并发出是否同意复试的通知,申请人在招生学院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接收复试通知。 (四)复试开始前,申请人向招生学院提交申请材料,并按时参加复试。 (五)复试结束后,申请人按照招生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推免服务系统”,接收确认“待录取”通知。 五、复试与录取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制定复试录取办法并报研究生院备案,于9月25日前在本学院官网上公布。 (二)复试开始前,招生学院指导参加复试的考生提前准备好符合要求的场所环境、硬件设施和软件系统,并熟悉复试流程。 (三)招生学院严格按照复试录取办法组织复试。复试以综合面试为主,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学院可依据推免生申请情况分批组织复试。 (四)招生学院根据复试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送研究生院审核后,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 (五)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由学校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学校将其信息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 (六)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 学费和奖助政策 学费标准: 全日制学术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0.8万元/学年。 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1万元/学年。 奖助政策: 学校建立多元奖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其它各类奖学金,实行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导师助研金、学校助研金、“三助一辅”津贴、专项帮困补助等制度,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各类奖助学金申请资格、资助额度和发放办法以学校最新公布文件为准。 七、其他 (一)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在系统中严格按要求完成复试和录取信息确认,否则将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二)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的,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三)申请人应保证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申请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四)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五)本章程由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与上级最新发布的相关文件如有不符,则以上级文件为准。 八、咨询、申诉渠道 杭州师范大学研招办 杭州师范大学纪检监察室
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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