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及《福建师范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闽师研【2019】24号,下称“《接收推免办法》”)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接收专业和名额 我院根据学院各学科专业建设情况及近年来的招生状况,在留有一定名额用于招收统考生的基础上,确定各专业接收校内、外推免生的名额拟分配如下: 接收专业名称 | | | 拟接收推免生26人,其中专业学位10人,实际接收名额由学院根据生源情况做适当调整。 | | | | |
二、推免接收对象和条件 我院各接收专业均可接收取得推免生资格且符合教育部规定体检标准的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硕一体化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的推免生按照相关文件和学校要求执行。 三、接收工作安排 (一)报名申请 具有推免资格且符合我院申请条件的考生,自行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下称“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网上申请,并按照要求向学院递交有关材料。 (二)复试时间 2020年10月12日—10月20日,根据报名情况和审核结果,开展若干次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时间请关注我院在研招网的通知。 (三)复试地点及方式 我院根据本校推免生源和外校推免生源,视情况采用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具体复试安排会提前联系通知每位考生。 现场复试地点: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人文楼七层心理学院710研究生办公室。 (四)复试时需提交的材料 所有推免生均需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科阶段学习成绩。 (五)其他工作安排 拟录取的考生,须参加我校医院组织的体检或提交三甲医院升学报告(体检项目及要求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页文档下载区),三甲医院的体检报告需于10月30日前通过EMS或顺丰快递寄达:福建福州闽侯上街镇大学城师大校区行政楼527,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 四、复试考核内容及分值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内容包括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和心理健康情况等考核。考核方式为面试,时间为10分钟。 2.综合素质考核(满分为100分) 内容包括:(1)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50分),(2)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40分),(3)外语听、说能力综合测试(10分)。考核方式为面试(口试)方式,时间为每生15-20分钟。 五、远程复试要求(若通知考生远程复试时需查看此项要求) 考生参加远程复试前务必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页(http://yjsy.edu.cn/)“招生管理”栏目,提前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操作手册》和考生须知,保证对复试相关政策法规充分知情了解。 六、录取规则 1、各专业按照复试成绩(总分100分)排名,对考核成绩合格的考生,按复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 2、如有考生放弃或招生计划动态调整,依以上规则递补录取。 3、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有违诚信或弄虚作假者,不予排定录取名次、不予录取。 4、我院及时在中国研招网上向待录取的考生发待录取通知,根据考生网上确认情况,确定并公布拟接收考生名单。名单将在学院网站(http://est.fjnu.edu.cn/)和学院公告栏上公布,参加复试而未被接收的考生学院也将及时反馈信息,请各位考生留意。 5、拟录取的推免生在2021年入学报到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6、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对在推免生接收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复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向推荐学校和有关部门进行通报。 7、所有申请材料原则上不予退还,请考生自留备份。 七、其他 (一)本工作方案在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制定,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二)联系方式: 学院监督电话:0591-22867882 (三)、本方案由心理学院2020年接收推免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请看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和福建师范大学心理学院网站相关通知。请各位考生务必保持通讯通畅。 (四)、学院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学城科技路1号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人文楼七层心理学院(350117)。福州火车站乘坐 323/183路公交车,福州火车南站乘坐176路至师大学生公寓站下车即到学校。请全体推免生复试往返途中注意安全。 心理学院 2020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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