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福建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以及学校复试录取工作部署和要求,为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方式 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行现场复试方式。 二、分专业拟招生计划及复试比例 注: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学校和学院将根据各专业生源实际,对分专业拟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三、参加复试人员 (一)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详见学院网站paee.fjnu.edu.cn) (二)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调剂系统中接收并确认我院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 1.调剂系统开放时间 我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开展若干次调剂复试工作。第一批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为4月6日00:00—12:00(如到系统关闭时间为止,调剂考生数未达到复试人数将顺延调剂系统关闭时间)。如有需要开展其他批次的调剂,将提前在学院网站上公告。 2.调剂具体条件 (1)符合学校复试录取办法中的“调剂基本条件”。 (2)相关一志愿专业具体要求如下: 调剂专业代码 | | | | | | | | | | 0803 0812 0805 0835 0804 0809 0831 0810 0811 | 光学工程(优先)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材料科学与工程 软件工程 仪器科学与技术 电子科学与技术 生物医学工程 信息与通信工程 控制科学与工程 | | | | | | | | | | | | | 045117 045104 045105 045106 045107 045110 045114 | 科学与技术教育 学科教学(数学) 学科教学(物理) 学科教学(化学) 学科教学(生物) 学科教学(地理) 现代教育技术 |
3.意向考生应事先查看我院网站公布的调剂公告,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可在调剂系统开放时间内填报调剂志愿,在调剂系统中如实填写(CET-4、CET-6成绩、发表论文、参与科研项目、创新创业大赛)等可反映考生学习科研能力的相关成果。我院将根据合格生源考生的综合情况择优遴选复试人员并发送复试通知,请考生于截止时间前(6小时内)确认,逾时未确认我院将取消该复试通知。如考生放弃复试或在参加我校复试前已接收其他单位待录取,将在本批次调剂生源中择优递补复试考生。 报考我校的调剂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我院未明确受理意见,系统自动解锁,考生可修改本调剂志愿。请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认真查看调剂要求。对已接受我校待录取的考生,我校一律不予解锁。 四、复试审核材料: 考生应按照要求提交以下复试审核材料: (一)所有考生应提供的材料: 1.居民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 2.本科毕业证书或学生证或自考准考证; 3.《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 4.《现实表现情况表》(须按要求加盖公章); 5.学习成绩单(校级教学管理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 6.《福建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二)申请调剂考生在提供“(一)所有考生应提供的材料”同时,还应提供以下材料: 1.《教育部学历电子证书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个人证件信息有变更的应有相关证明或材料; 2.个人简历。 3.体现个人学习科研能力的佐证材料。(英语四六级证书、各类获奖证书、科研成果、论文以及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相关材料等的复印件等,应与调剂说明填写的相关成果对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将视情况取消复试资格) (以上材料如有不全的,需要手写“本人情况声明”,格式如下:我是***,由于某某原因暂无法提供**材料,本人承诺于**前按照学院要求补齐材料,如无法在所要求的时间内将材料补齐至合格,造成无法拟录取等后果由本人自负。落款是本人手写签字和日期。) 五、复试考核内容及分值 六、复试安排
报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旗山大道18号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理工楼18号楼(下称光电科研楼)405会议室 面试地点: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光电科研楼内 (一)第一志愿进入复试考生复试安排: 1.报到材料审核时间3月29日上午8:30 2.思政考核时间3月29日上午9:30-11:30 3.复试面试时间3月29日下午14:00-17:00 4.思政考核、复试面试候考室为光电科研楼405 5.各专业思政考核、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二)调剂考生按各批次分别进行复试,报到时间、复试时间待定,请调剂考生及时关注学院网站、研招网站内消息。 七、录取成绩计算办法 专业代码及名称 | | | | | | | 1.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50%+复试成绩×50%。 2.对复试考核合格的考生,各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在招生计划内依次录取。 3.如总成绩并列,以学校复试录取办法确定。 4.如有考生放弃或招生计划动态调整,依学校复试录取办法递补录取。 |
八、其他 (一)我校与闽江学院、泉州师范学院建立人才培养合作机制,招收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各4名。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取得我校学籍,由我校与联合培养单位共同培养与管理,除享受我校在校生待遇外,联合培养单位另配套相应待遇,毕业时按照我校毕业及学位授予要求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二)本实施细则依据《福建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要求制定。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细则如与教育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公布的最新政策有出入,以其政策为准。 (四)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 学院咨询电话:0591-22868152; 学院咨询邮箱:poet_graduate@fjnu.edu.cn; 学院监督电话:0591-22868139 (五)考生凭《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入校。 光电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3年3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