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和《河北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调剂)具体安排如下:
一、复试准备
我院各专业统一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复试平台为学信网“研招远程复试系统”,同时选用阿里钉钉作为备用复试平台。网络远程复试,均需在视频连线之下进行,所需设备及环境要求详见学校以下相关通知。
1. 考生须认真学习、研究《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操作手册》(登录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可下载最新考生操作手册)、《河北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准备工作的通知》和《河北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见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务必按照手册和通知要求进行软、硬件等面试条件的准备,确保调试效果,熟练操作研招远程复试系统(包括电脑端和手机端)。
2. 3月23日组织考生构建钉钉沟通通道,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
3.学院拟定于3月23日下午2:30进行考前系统测试,模拟正式考试流程。所有考生均须提前做好准备,并保证进行测试,具体时间以钉钉公告为准。
二、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进行资格审查,未按时进行资格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
1. 资格审查材料提交时间:2021年3月23日 24:00之前。
2. 远程复试资格审查所需材料(电子版、扫描件或照片):
(1)初试准考证。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
(3)学历、学位证明。
应届生提交学生证原件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或照片;往届生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书面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或照片;取得国外学历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或照片。审查时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4)所在单位出具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5)大学学习成绩单。
(6)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
(7)河北师范大学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
(8)士兵计划、加分材料
3. 资格审查形式:
考生接到学院通知后,通过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提交以上远程复试资格审查所需材料的电子版,接受资格审查。上述所有电子版材料,同时要求在考生端电脑上做好备份,在面试环节能够随时应复试组专家要求进行提供和展示。
三、复试要求
1.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遵守复试考场规则(见附件2)。
2. 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考生进行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复试内容等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考生应确保网络复试空间环境独立、无干扰。复试全程应保持独立、无干扰,禁止他人协助复试,禁用无关的电子设备和网络设备。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四、专业复试安排
1. 专业复试时间
少年儿童组织与思想意识教育(调剂):3月25日(下午),2:30开始。
小学教育(调剂):3月24日-25日8:00开始。
2. 复试专家组工作地点为河北师范大学文科群初等教育系A120(学院会议室)。
五、复试流程
1.考生务必提前调试好网络、设备与软件,携带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并于本考试组正式考试开始前30分钟登录“研招远程复试系统”完成线上签到,依据系统随机抽签顺序进行复试。所有考生需全程处于候考状态。复试过程中需保持手机畅通和钉钉在线。接到通知后携带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及时参加复试。
2.钉钉备用平台要求:考生需注册两个钉钉账号,一个为主账号,登陆电脑端(拍摄考生正面影像);另一个为辅助账号,登陆手机端(拍摄考生环境影像)。两个钉钉账号务必同时保持在线。
3.考生按照系统生成的随机顺序依次接受面试邀请,开始测试。测试结束后,考生退出复试系统。每位考生复试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允许考生提前完成答题,没有抽到进入复试的考生,需要耐心等待,需一直保持候考状态。
4.考生进入考试后,首先需向考官展示初试准考证、身份证,验明身份。
5.复试内容及形式
考核分为三个模块:专业基础测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综合素质能力测试。三个模块均采取面试问答形式进行,具体内容和形式如下:
(1)专业基础测试,测试内容为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各专业复试笔试科目的相关内容。考生随机抽取专业基础测试题1套,复试组助理人员读题,考生依据问题要求进行回答。
(2)综合素质能力测试,含考生自我介绍、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综合素质和能力等。考生先自我介绍,然后回答复试专家组的提问。
(3)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考生需完成复试专家组的英语问答考核。
以上三个模块,满分均为100分。考生需提前准备中英文自我介绍。
六、应急方案
复试过程中如遇网络故障、停电等问题,考生注意查看考试管理员在复试平台发送的信息,保持沟通。如遇到难以短时间解决的网络问题,为不影响其他考生正常复试,学院另行组织复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本方案中所有条款由初等教育系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