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教育部、安徽省有关文件规定和《安徽财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办法》及相关会议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突出学科特色和需求,确保复试录取质量;严格规范考核流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安全平稳有序完成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主管部门精神,制定相关的具体方案,负责组织学院各硕士点面试等相关工作。
(二)成立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监督检查招生录取的全过程,对招生录取中违反招生纪律的组织和个人及时向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反映。
(三)成立学院研究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小组。负责复试录取期间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调度,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
三、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形式
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采取一志愿考生到校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一志愿考生复试后拟录取人数不足计划数的,再组织调剂考生复试。
(二)复试组织
为确保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分批有序开展,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两轮进行。
1.第一轮:开展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
财政学、劳动经济学、税务专硕、行政管理、社会保障、教育经济与管理、土地资源管理单独组织面试;公共管理(MPA)复试方案详见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网站。
2.第二轮:开展调剂考生的复试录取工作
我院接收调剂的专业有财政学、劳动经济学。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视教育部调剂系统开通时间而定。具体调剂工作时间安排关注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官网的通知公告。
(三)复试条件
1.我校推免生已经过一系列严格的推荐选拔、笔试和面试,推荐免试生不再参加统考生复试。
2.第一志愿报考并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和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
3.参加复试的第一志愿考生按所报考专业参加复试,调剂考生按所调剂专业参加复试。
(四)复试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4月2日(周日) 上午8:00-12:00
资格审查地点:税务专业在博文楼一楼103会议室,其他专业在博文楼一楼109会议室,公共管理(MPA)资格审查地点详见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网站。
复试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须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核查,复印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上交:
1.《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见学校研招网下载中心),手写签名。
2.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认证。应届生: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应届生: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政审意见表(见学校研招网下载中心)。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五)复试要求
复试当天,考生还须随身携带以下个人材料用于资格审查验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初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
(六)复试时间地点
温馨提醒:请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指定候考地点。
(七)复试内容
复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构成。笔试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面试由我院单独组织,主要以专家组成员随机提问、考生随机抽取试题的方式进行面试,面试侧重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测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外语听说等能力。
1.笔试部分。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占复试成绩40%。
2.面试部分。
(1)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占复试总成绩的20%。
(2)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满分为100分,占复试总成绩的40%。
四、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专业知识笔试*40%+英语听说能力*20%+专业素质和能力*40%)*40%。
五、录取原则
(一)一志愿考生拟录取原则
一志愿上线考生超过专业招生计划人数的,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序,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一志愿上线考生未达到专业招生计划人数的,直接确定为拟录取名单。
(二)调剂考生拟录取原则
依据专业调剂指标,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序,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总成绩并列,位列最后几名的考生,按照录取名额依次录取初试总分较高的考生;如初试总分并列,则依次录取初试公共课成绩较高的考生;如初试总分和初试公共课成绩均并列,则依次录取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面试得分高的考生。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面试成绩低于60分。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
3.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
4.已接受其它招生单位“待录取”。
5.资格审查时提供虚假信息。
6.复试时有违规行为。
六、其他要求
有直系亲属参与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的教师应回避一切与复试相关工作。
七、复试录取监督与申述
校纪委办公室电话:0552-3171171
校研招办电话:0552-3169051
院督查小组电话:0552-3173198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