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招信息] 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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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63 | 回复0 | 2024-3-6 15:54: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复试基本要求

心理学院“申请考核”制考生:初试外国语要求不低于50分;

美术学专业考生:初试外国语要求不低于45分,每门专业课要求不低于60分;

其他专业(含“高校思政骨干”专项)考生:初试外国语要求不低于50分,每门专业课要求不低于60分。

二、复试内容与方式

(一)复试包含专业复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二)专业复试采取面试为主,也可根据学科特点,采取面试与笔试相结合的方式。面试时间每个考生以半小时为宜。

专业面试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从专业知识、科研能力(代表性科研成果数量、质量、发表文章刊物层次和级别)和考生综合能力(分析能力、思维能力、表达能力)三个方面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

对跨专业考生应加强复试环节,对其复试的内容应更广泛、更具体。

专业面试成绩以百分记,60分为合格。

(三)外国语的听力和口语测试由学科组负责组织实施,没有条件的可以聘请外语专业教师进行。

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成绩以50分计,30分为合格。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由各学院党委负责,要留存考生的政审表,成绩以合格、不合格记。

详细情况请参考各招生单位复式方案。

三、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复试小组要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录取办法,结合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情况和身体健康情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普通招考录取办法

1.专业面试成绩、听力和口语、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有一项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拟录取名单根据各招生单位复试方案规定计分,从高到低排序。

(三)“申请考核”制录取办法

“申请考核”制的招生单位需严格按照本单位公示的《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及工作日程》组织好招生录取工作。严格审核考试基本条件、加强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

(四)“高校思政骨干”专项计划考生复试同普通招考。因专项计划有特定比例要求,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计划分配方案。

(五)录取程序

1.拟录取名单须经招生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由分管院级领导签字后报研究生院,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方可公示。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录取检查之后方能正式录取,否则,录取无效。

2.2019年理科不再接收定向考生,文科录取的定向考生不能超过10%。学校将会审核定向生比例,超出比例的招生计划予以收回。

考生一旦被确定拟录取,非定向往届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寄送人事档案;定向往届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否则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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