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宁大考研 于 2024-4-13 15:50 编辑
一、专业招生计划(更新)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习方式 | 总计划 | 已录推免数 | 统招普通计划 | 备注 | 030100 | 法学 | 全日制 | 38 | 1 | 37 |
| 035101 | 法律(非法学) | 全日制 | 41 | 0 | 40 | 另士兵专项计划1人 | 035101 | 法律(非法学) | 非全日制 | 19 | 0 | 19 |
| 035102 | 法律(法学) | 全日制 | 57 | 1 | 56 |
| 035102 | 法律(法学) | 非全日制 | 20 | 0 | 19 | 另士兵专项计划1人 | 120400 | 公共管理学 | 全日制 | 14 | 2 | 11 | 另士兵专项计划1人 | 125200 | 公共管理 | 非全日制 | 185 | 0 | 184 | 另士兵专项计划1人 |
二、复试办法 (一)复试基本原则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基本原则如下: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符合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综合考虑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强对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成绩、毕业论文、科研成果、工作业绩以及相关技能等方面的考察。 3.同一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执行相同的复试标准和分数线。 4.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批复试,分开排序。 (二)复试资格审核 复试前将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复核,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严格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复试前,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履行诚信复试承诺。若发现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真实、考生不符合复试资格或违反复试相关纪律要求,将取消该考生的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如其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将按照《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三)一志愿复试要求与复试比例 1.一般实行差额复试。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可组织开展调剂工作。调剂考生请关注后续调剂公告。 2.第一志愿复试差额一般不低于120%,折算后若存在小数点,复试人数按进位计算,最后一名如遇同分,则同分考生全部进入复试。第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专业,按实际上线人数进行复试。 (1)030100法学、120400公共管理学上线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50%,复试比例按1:1.3计算; (2)035101法律(非法学)全日制及非全日制、035102法律(法学)全日制及非全日执行相同复试分数线,上国家线考生即可参加复试。 (3)125200公共管理(MPA)上线人数达到招生计划数的120%至150%,根据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并按招生计划数1:1.2比例确定第一志愿复试名单。 (四)复试形式与内容 1.所有专业均采用线下现场复试。 2.复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为专业知识测试(含同等学力加试)。面试主要包括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专业与综合面试以及思想政治面试等,重点考察考生的科研能力及创新意识;专业学位考生应侧重对其专业知识应用水平、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3.通过对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的审核,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4.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其中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不少于5分钟。 5.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2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需单独计分。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符合国家加分政策的考生可在学校分数线公布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我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7.所有拟录取考生自行前往报名点所在地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原件(须有体检结论)于复试成绩公布后一周内提交或寄往学院。寄送地址: (1)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宁波大学法学院研究生207办公室。(030100法学、120400公共管理学、035101法律(非法学)全日制及非全日制、035102法律(法学)全日制及非全日考生);电话:0574-87600912;快递公司:EMS或顺丰。 (2)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宁波大学法学院研究生209办公室。(125200公共管理(MPA)考生);电话:0574-87609243;快递公司:EMS或顺丰。 (五)成绩计算办法 1.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不含0351法律、0502外国语言文学、0551翻译、有临床技能操作的专业)=专业课笔试成绩×0.25+专业面试成绩×0.5+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0.25 复试成绩(0351法律)=专业面试成绩×2/3+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1/3 2.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初试满分为500)=(初试成绩/5)×0.6 + 复试成绩×0.4 综合成绩(初试满分为300)=(初试成绩/3)×0.6 + 复试成绩×0.4 3.所有复试成绩和综合成绩计算均至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 三、录取办法 (一)在德、智、体诸方面全面衡量的前提下,根据专业录取条件和考生志愿,对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考查、加权计分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应分开排序,先录取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志愿考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应分开排序。若出现多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综合成绩和复试成绩均相同时,125200公共管理(MPA)按照管理类综合能力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他专业则按初试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总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以上均相同,则按初试外国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二)同等学力加试、思想政治面试、体检中有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若出现复试成绩低于60分(满分为100分)者,不予录取。 (三)若有拟录取考生放弃或者有追加名额,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录取,已被其他招生单位在调剂系统内待录取的则不予录取。 (四)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在拟录取前必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四、咨询及申诉渠道 学院咨询电话:0574-87600912于老师;0574-87609243范老师(MPA) 学院申诉电话:0574-87609246吴老师 五、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和要求,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和我校有关文件执行。 六、一志愿复试时间安排(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校,具体安排报到后现场领取,根据随机分组确定组数及每组地点) 日期 | 时间 | 复试专业 | 复试内容 | 3月29日(周五) | 14:30开始 | 125200公共管理(MPA) | 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 | 3月30日(周六)、3月31日(周日) | 8:30开始 | 125200公共管理(MPA) | 思想政治面试、外语口语及听力面试、专业课面试 | 3月31日(周日) | 13:30开始 | 125200公共管理(MPA) | 政治理论笔试 | 3月31日(周日) | 12:00开始 | 035101法律(非法学)全日制、035101法律(非法学)非全日制、035102法律(法学)全日制、035102法律(法学)非全日制 | 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 | 3月31日(周日) | 13:30开始 | 035101法律(非法学)全日制、035101法律(非法学)非全日制、035102法律(法学)全日制、035102法律(法学)非全日制 | 思想政治面试、外语口语及听力面试 | 4月1日(周一) | 8:30开始 | 035102法律(法学)全日制、035102法律(法学)非全日制 | 专业课面试 | 4月2日(周二) | 8:30开始 | 035101法律(非法学)全日制、035101法律(非法学)非全日制 | 专业课面试 | 4月2日(周二) | 9:00开始 | 030100法学、120400公共管理学 | 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 | 4月2日(周二) | 13:00开始 | 030100法学、120400公共管理学 | 专业课笔试 | 4月3日(周三) | 8:15开始 | 030100法学、120400公共管理学 | 思想政治面试、外语口语及听力面试、专业课面试 |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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