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习方式 | 总计划 | 已录推免数 | 统招普通计划 | 备注 | 083200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全日制 | 30 | 1 | 28 | 另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1人。 | 086003 | 食品工程 | 全日制 | 80 | 0 | 80 |
| 095135 | 食品加工与安全 | 全日制 | 50 | 0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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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复试办法 复试基本原则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基本原则如下: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符合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综合考虑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强对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成绩、毕业论文、科研成果、工作业绩以及相关技能等方面的考察。 3.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批复试,分开排序。 复试资格审核 复试前将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复核,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严格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复试前,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履行诚信复试承诺。若发现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真实、考生不符合复试资格或违反复试相关纪律要求,将取消该考生的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如其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将按照《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1.所有考生 (1)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 (2)考试初试准考证。 (3)《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 (4)《资格审查单》(附件2)。 (5)《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3)。应届生由考生就读学校所在院系的政治工作部门盖章,社会考生由工作单位盖章,毕业后暂未工作的考生可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居委会/村委会盖章。 (6)大学阶段成绩单原件(须由考生所在高校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审核盖章)。 (7)有论文发表或有科研成果及获奖的考生,提交相关的清单和佐证材料。 (8)毕业论文、毕业设计。 (9)体检表原件(附件4,仅限拟录取考生)。拟录取考生须在复试成绩公示后一周内将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原件(须有体检结论)提交招生学院。 2.应届毕业考生 (1)由高校教务部门颁发并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待入学时交验。 (3)专升本应届生,复试时还需提供专升本录取名册复印件(加盖档案章或单位章)以及学校教务部门发放的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4)拟提前毕业的应届本科考生,还须持现就读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培养方案和所获学分证明原件,并注明“该生在2024年9月1日前能取得毕业证书”字样。 (5)在2024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需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3.往届生(含同等学力考生) (2)毕业日期为2022年9月1日前的高职高专考生,还需提供所报考专业6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合格成绩单原件(需有高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4.其他情况所需材料 (1)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供《入伍批准书》和服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2)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复试前还需提交定向就业单位出具的意向书(附件5);拟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附件6);非全日制考生还需签订录取知情书(附件7)。 (3)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复试要求与复试比例 一般实行差额复试。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可组织开展调剂工作。调剂考生请关注后续调剂公告。 083200食品科学与工程、086003食品工程、095135食品加工与安全一志愿复试比例为1:1.2,折算后若存在小数点,复试人数按进位计算,最后一名如遇同分,则同分考生全部进入复试。 复试形式与内容 1.所有专业均采用线下现场复试。 2.复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为专业知识测试,专业课科目请见招生简章。面试主要包括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专业与综合面试以及思想政治面试等,重点考察考生的科研能力及创新意识;专业学位考生应侧重对其专业知识应用水平、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3.通过对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的审核,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4.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其中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不少于5分钟。 5.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 2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需单独计分。 6.符合国家加分政策的考生可在学校分数线公布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我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7.所有拟录取考生自行前往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原件(须有体检结论)于复试成绩公布后一周内提交给学院。 体检表原件通过EMS或者顺丰快递寄送到学院。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南路169号 宁波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丁老师,电话:0574-87604387。以快递发出时间为准。 成绩计算办法 一、复试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0.25+专业面试成绩×0.5+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0.25 2.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初试满分为500)=(初试成绩/5)×0.6 + 复试成绩×0.4 3.所有复试成绩和综合成绩计算均至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
三、录取办法
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全面考察衡量考生的前提下,根据相关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志愿、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对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考查、加权计分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开排序,先确定第一志愿考生拟录取名单,再确定调剂考生拟录取名单。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应分开排序。2名及以上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若综合成绩和复试成绩均相同时,则按照初试英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拟录取。 同等学力加试、思想政治面试、体检中有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若出现复试成绩低于60分(满分为100分)者,不予录取。 若有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或者有追加招生计划,则按该专业复试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录取,但当时已被其他招生单位待录取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咨询及申诉渠道
学院咨询电话:0574-87604387,丁老师 学院申诉电话:0574-87604373,谢老师 学院招生复试QQ群(368783175): 五、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和要求,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和我校有关文件执行。
六、复试时间安排
时间 | 事项 | 参加人员 | 地点 | 备注 | 3月30日(周六) (13:30-16:30) | 资格审查 (凭身份证、准考证进校) | 一志愿进入复试考生 | 本部校区8号教学楼104 | 资格审核材料请见《宁波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 | 3月31日(周日) (8:30- ) | 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专业与综合面试、思想政治面试 | 一志愿进入复试考生 | 本部校区8号教学楼 | 复试相关信息请关注QQ群通知。 | 4月1日(周一) (9:00-11:00) | 专业课笔试 | 一志愿进入复试考生 | 本部校区8号教学楼 | 复试相关信息请关注QQ群通知。 |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 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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