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开展考核工作。 (二)各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在学院招生工作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面试考核工作,负责确定考生面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及程序等。 二、招生计划 注:学院将根据复试情况,在本单位计划指标内对各专业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不占用上述招生计划。 三、考生资格审核 考生须按照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要求(详见海大研招网通知链接:中国海洋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安排)将资格审查材料上传至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由学院予以审查。请考生仔细检查后上传材料,如需更换任何内容,请考生重新打包所有材料后上传。材料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针对存在问题的材料,学院将联系考生进行补充。 考生应于2024年3月27日15:00前在招生管理平台完成材料上传,在2024年3月27日15:00前完成缴费。 复试安排及复试名单,请及时关注外国语学院网站(http://flc.ouc.edu.cn/)。 四、复试方式与内容 复试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复试方式为现场面试,复试内容为综合面试和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结合进行。 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前3分钟为自我介绍,包括但不限于学习经历、学业表现、获奖情况、科研情况、个人特长、研究方向与未来规划等,然后开始互动交流。 复试考查学生的专业素养、创新能力、科研能力等情况,同时考查学生的发音准确、表达流畅自然、思路清晰、逻辑性强、语言丰富、自信礼貌等维度。 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方式具体安排将随复试安排一并发布。 五、成绩的计算与使用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复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90%+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10%。 六、录取原则 1.各专业按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2.复试成绩不及格(小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复试违规违纪者不予录取。 七、成绩公布 复试结束后,学院将对考生成绩进行多次核算,并及时在本单位网站(http://flc.ouc.edu.cn)公布考生成绩,公布时间不少于3天。 考生对公布的成绩有异议,可在公布期间内向学院申诉(联系人:陈老师,邮箱:chenxiaolin@ouc.edu.cn,电话:6678731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申诉复议工作,并给予考生答复。考生对复议结果不认可的,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申请复查。 八、其他 本方案由外国语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咨询方式:邮箱:chenxiaolin@ouc.edu.cn,电话0532-66787311,联系人:陈老师 外国语学院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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