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文件精神和教育部、山东省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相关要求,以及《山东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针对山东大学软件学院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此办法。 一、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负责人和分管纪检监察的负责人任副组长,领导组织本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党委和研究生院的领导下,负责软件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工作,制订招生政策,分配招生计划,处理招生问题等。研究生教务办公室负责相关具体事务的组织落实。 3、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将招生工作情况向学院党委汇报,接受学院党委的领导;要对学院所有参与招生工作的人员进行保密安全教育和业务培训,组织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签署保密责任书,组织命题人员签署保密承诺书,并根据工作进度组建命题小组、阅卷小组、材料审核小组、考核小组等工作队伍。 二、复试人员确定及招生计划使用 合格生源充足的专业,复试人员数根据初试成绩按照与对应专业计划数1.7:1原则确定。其中,复试人数不是整数的,按照四舍五入方式计算,处于差额临界点的考生初试总分一样的,全部进入复试名单。合格生源数未达到以上比例的,按实际合格生源人数进行复试。各专业按照招生计划数优先从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中录取。如果某一专业出现有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导致复试合格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则该专业空出的招生计划调整到085405软件工程专业使用。 三、复试 1、复试方式 复试分为笔试、上机和面试三部分。其中,复试考核内容与山东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https://www.yz.sdu.edu.cn/info/1034/5942.htm)所公布内容一致。 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进行。对因特殊情况、无法现场复试的考生,须由考生本人提前提出申请,报学校审核,以确定合适的复试方式。 2、复试成绩 学术型和专业型复试成绩按照以下方式计算: 复试各类成绩转化为百分制标准分,按1:1:0.5的比例加权平均得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标准分)=(笔试标准分×1+面试成绩标准分×1+上机标准分×0.5)÷2.5×95%+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5%,满分100分。 四、录取 1、录取成绩(各类成绩转化为百分制标准分) 拟录取成绩=初试成绩标准分×60%+复试成绩标准分×40%。 2、录取原则 各个专业按照一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拟录取总成绩相同时,复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如复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初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复试面试成绩,复试上机成绩,复试外语成绩,成绩高者排名在前。其中,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五、复试安排 复试具体安排请见 “软件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 。
山东大学软件学院 2025年3月21日
附件:软件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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