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山大考研 于 2025-3-25 15:24 编辑
根据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安排,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东北亚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如下:
一、复试方式 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 二、复试工作 (一)招生计划 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统考招生计划如下: (二)复试名单 参加复试名单以学院网站公示为准。 (三)资格审查 复试前,学院将对考生的身份、报考资格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对不符合相关规定者,不予复试。资格审查时间为3月26日(周三)14:30-16:00,地点为威海校区南辰楼1414室。 考生须遵守《山东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场规则》,并携带资格审查材料原件,以便查验,同时在山东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s://yanzhao.sdu.edu.cn/)上传提交扫描件,具体如下: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准考证。 3.个人简述。内容包括个人的思想状况、学习情况、获奖情况、科研情况、社会实践经历或工作业绩等,简述内容要真实准确,主要用于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个人简述”的首页右上角,写上姓名+报考专业)。 4.本科阶段成绩单。 5.报考资格证明材料。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能证明其应届生身份的证明,如标明学制的学生证、学校教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制证明、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无学位证的可不提供学位证)。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境外教育本科学生,须提供能证明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或境外教育本科生身份的材料。 (4)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包括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专科)毕业生,须提供本科结业证或高职(专科)毕业证,以及近3年内须在正式出版的学术期刊(不含增刊)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高水平或具有较高应用价值的科研论文1篇,或作为主要完成者(一般为前三位)取得较高学术水平或较高应用价值的其它科研成果1项。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人员,须提供国家承认的硕士、博士学位证或相应的学位认证报告。 (6)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须按照以上要求提供相应报考资格证明材料,并须提供所在学校研究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报名确认时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还须提供学历(学籍)核验材料。 (8)退役大学生士兵还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以及能够证明先入学、后入伍的证明材料,如学籍认证报告等。 (9)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10)享受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还须提供能证明本人符合相应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证明。 6.《山东大学报考硕士研究生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1)。 7.能反映自身科研水平、专业能力、实践能力的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工作表现等材料。 8.《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2)。 注:第3、7项材料须装订成册,准备一式六份。 考生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复试费收取 考生须于3月24日24:00前,登录山东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s://yanzhao.sdu.edu.cn/)缴纳复试费,每生120元。 (五)复试安排 1.复试前,学院将组织考生考前会议,告知考生考试流程和考试注意事项、考场规则等,以确保复试工作有序开展。3月27至28日,开展复试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复试日期 | 复试 | 复试时间 | 复试地点 | 复试专业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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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注:附件3《复试方案》 |
2.3月31日,学院网站公示复试结果。复试成绩为百分制,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复试录取工作的重要内容,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复试过程中,将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 四、录取工作 (一)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强军计划考生、非全日制考生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二)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三)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将按照相关规定对所有入学学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体检工作安排在新生入学报到后进行。体检标准执行国家相关规定。 五、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我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联系方式 考生如有问题咨询,请及时与学院联系。 联系电话:0631-5687282 联系邮箱:lccabj@sdu.edu.cn 七、其他 本工作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具体内容由东北亚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本方案未尽事宜,以《山东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通知》的规定为准。 山东大学东北亚学院 2025年3月21日
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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