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和上海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和我校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根据《上海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制订2020年文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 一、工作原则 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学院结合本市和我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部署,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采用多样化的考核方式方法,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宁缺毋滥;要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加强诚信考核,强化考生的诚信意识。复试过程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 二、组织管理 1.成立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系)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并对复试结果负责。 2.成立专业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此外,每个复试小组配备复试记录人员和技术辅助工作人员。复试过程中,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各招生复试小组应做好文字记录,并全程录音录像。 3.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对复试过程的规范管理,加强对复试工作人员的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要发挥和规范复试小组成员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并提高其运用新技术、新手段及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 4.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考生提交的材料真实,复试过程诚信;要采取灵活有效的方式加强对复试过程的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5.学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复试违规违纪行为,对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复试以及复试名单确定 复试分数线:在不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根据本学科及专业特点和统考招生计划、报考生源等情况确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达到我院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全部参加复试,择优录取。 各专业复试分数线详见链接:http://yjszs.shu.edu.cn/info/1004/5162.htm 四、招生名额(根据复试情况可能会有微调) 附件: 五、复试时间、地点、形式 依据上海大学研招网《2020年上海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远程网络复试考生须知》,我校网络远程复试采用主平台+备用平台方案,主平台推荐使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https://bm.chsi.com.cn/),备用平台推荐使用 “Zoom”远程会议系统。复试前学生需根据报考专业复试办法对使用平台提前测试,具体相关操作流程请参见(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操作手册及 文学院研究生复试时间详见附件: 。(下称《复试进程表》) 六、资格审查与复试材料提交 1、资格审查相关材料提交请参见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上海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通知》。 2、复试材料: (1)《2020年上海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研招网上下载,签字扫描件或清晰照片版,必须提交) (2)根据附件《复试进程表》中各专业要求提交其他材料。 请于2020年5月12日前,登录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系统(网址:http://202.121.199.142/Other/ZS/)提交。登录名为考生本人准考证号,密码为考生身份证号。 七、复试内容与成绩计算、录取规则 (一)复试内容 复试以网络远程视频方式进行。复试由专业笔试和面试等部分组成。复试满分300分。 1.专业笔试(满分100分) 专业笔试主要是专业综合测试,重点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今年因疫情防控情况特殊,考核形式改为网络远程视频答题,具体方式由各专业自行调整。复试试题应能考查考生是否具备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素质。 2.面试(满分200分) 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综合素质(满分100分)及外语口语及听力(满分100分)等方面,实现对能力与知识的有效考核,特别要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 3.为确保复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二)录取规则 1.考生的最后成绩为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各乘50%,即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总成绩,按照各专业招生名额以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同时综合衡量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不合格者(180分以下),不予录取。 2.已录取的推免生不再参加此次复试。 3.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八、调剂信息 2020年文学院政治学专业可接受调剂,调剂考生的初试分数必须达到我院政治学专业的复试分数线方可参加调剂复试。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复试方式和要求与我院一志愿考生相同。 九、招生体检与复查 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由学校医院组织。体检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信息公开 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咨询及申诉电话:021-66133632 申诉和举报邮箱:wenxueyuan126@126.com 文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05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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