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档案、政审表收到情况查询说明 2020级研究生新生的档案及政审表接收情况目前正在登记中。 二、录取通知书发放 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且符合以下条件的拟录取考生,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批准后,预计7月中旬开始寄发录取通知书。 1、应届本科毕业生 6月20日前将政审表寄达学院。我校收到政审表且政审合格,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批准后,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7月底之前由考生本科学校将毕业信息完整的档案(包括毕业生登记表)归齐后寄达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因故不能毕业者不予录取,档案不必寄送。(注:上海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由学校统一调档。) 2、历届毕业生(全日制) 6月20日前将政审表、6月30日前将人事档案寄达学院。我校收到政审表、档案且政审合格,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批准后,寄发录取通知书。档案于规定时间未到将暂缓发放录取通知书。 3、历届毕业生(非全日制) 6月20日前将政审表寄达学院,我校收到政审表且政审合格,考生与我校签订定向培养与就业协议,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批准后,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三、征集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说明 请2020级研究生新生点击下方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系统进行填写,填写截至日期6月30日,新生在截止日期前可随时更改接收地址信息。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填写邮寄地址,以免影响录取通知书的发放。 系统默认的通讯地址、通讯邮编、联系电话是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如接收录取通知书的地址、邮编或联系电话与报考时填报的信息相同时可直接确定,若不同可自行修改后确定,如新生的通知书由他人转递,请在地址栏内注明***(接收人名字)转***(新生名字)。
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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