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招信息] 四川外国语大学接收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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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652 | 回复0 | 2024-1-5 08:28: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四川外国语大学

接收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

工作办法

川外研〔2022〕52号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接收专业

我校公布的《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除公共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以外的各专业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接收人数不超过拟招生人数的50%(拟招生人数详见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热忱欢迎各高校相关、相近专业推免生报考。

二、申请条件

1. 申请人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具有较强的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有理想,有抱负,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

2. 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权的高校推荐的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3.申请人各实践性教学环节成绩良好,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并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要求。

三、申请及考核程序

1. 我校接收推免生工作由各研究生招生学院具体负责,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请及时与招生学院联系(联系方式详见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院联系方式》)。各研究生招生学院将适时发布接收2023年推免生工作细则。

2. 我校接收推免工作,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以下简称“研招网推免系统”)进行,通过研招网推免系统发送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研招网推免系统开通后,请务必及时登陆该网站进行注册、填写报考学校、专业志愿等操作。

3. 研招网推免系统开通前,我校各接收推免专业(方向)接受推免生预报名。申请人须将报名材料提交至招生学院电子邮箱。报名材料包括:

(1)《四川外国语大学接收推免生报名申请表》;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加盖所在院校教务处公章的本人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

(4)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

(5)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其他材料,如本科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得荣誉证书等。

4. 招生学院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通过研招网推免系统对其发放复试通知。

5. 收到复试通知申请人,应及时确认是否同意参加复试,并于规定的时间参加复试(逾期未确认或未参加复试视为放弃复试资格)。复试安排可登录各学院网站查询。

6. 参加我校2022年7月“优秀本科生夏令营”活动并获得优秀营员的考生,若获得其所在学校推免研究生资格,须登录研招网推免系统进行注册、填写报考学校、专业志愿等,并及时确认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我校将按夏令营考核排名顺序优先录取为我校推免研究生。

四、接收程序

复试合格者,我校将通过研招网推免系统对其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及时登陆研招网推免系统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限定时间内通过研招网推免系统确认接受,否则视为放弃),凡接受待录取的考生将上报我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最终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网站和研招网公示。

五、奖助学金

为了激励研究生努力学习,积极开拓创新,保障研究生的学习和生活,我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为主,社会资助为辅,学校补助为补充的研究生奖助体系。主要包括:

1. 国家奖学金

20000元/生.年,评定名额按教育部及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相关文件执行。

2. 新生奖学金(一年级)

一等奖8000元/生,占30%;二等奖4000元/生,占30%;三等奖2000元/生,占20%。

新生奖学金在第一学年新生报到注册后评定。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享受一等新生奖学金。

3. 学业奖学金(二、三年级)

一等奖8000元/生.年,占30%;二等奖4000元/生.年,占30%;三等奖2000元/生.年,占20%。根据上一学年的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学术表现、社会实践等项综合评定。

4. 国家助学金

6000元/生.年,按照每年十个月逐月发放,每人每月600元。

5. 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资助:市级硕士项目5000元/项;校级重点项目5000元/项、一般项目3000元/项、学科项目3000元/项。

6. 研究生学术交流资助:硕士1200元/生。

六、其他事项

1.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

2. 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 申请人在本科就读期间应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处罚、处分记录等。

4. 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

七、联系方式

研招办:023-65385296  

网    址:http://graduate.sisu.edu.cn/

电子邮箱:yzb@si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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