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电科大考研 于 2024-1-3 15:03 编辑
根据《电子科技大学接收2021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我院接收2021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简称推免生)工作方案及安排如下。
一、 招生专业及拟接收推免生人数
注:1、拟接收硕士生人数可根据生源情况和学院实际适当调整 2、本科直博生申请专业不含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
二、 申请要求及流程 1、申请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获得目前就读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学校最终上报推荐名单为准)。 2、 申请方式与流程: (2) 第二批次申请:申请人(含优秀营员)须于2020年10月8日10:00前登录“预报名系统”进行申请,并提交材料; (4) 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后续复试安排,具体信息请及时关注学院网站公告或后续通知。
三、 第一、二批次复试安排 事项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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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考生须登录手机端飞书软件平台,进行人脸识别(打卡) | | | | | | | | | | (1)具体安排提前一天公布在学院官网和飞书平台推免面试群; (2)面试方式为网络远程面试,所有考生均采用我校统一的网络远程面试软件平台-飞书,考生需提前下载软件,并熟悉软件操作。 (3)考生复试顺序于复试当天分组随机产生,具体复试操作详见《电子科技大学接收2021年推免生复试考生须知》(附件1)《电子科技大学接收2021年推免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操作指南》(附件2) |
四、考生提交材料内容 1、电子科技大学接收推免生网上申请系统打印的推免申请表; 2、身份证(正反面); 3、个人简历; 4、大学学习成绩单; 5、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大学期间研究成果、专家推荐信或其他项目、奖项等证明材料(有则提供); 7、《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3) 请考生将所有申请材料按以上顺序整理为一份PDF格式的电子文件,在每一页正面右下角签字确认,文件命名为“考生编号-毕业学校名称-姓名”,并发送至邮箱liuyw@uestc.edu.cn。第一批申请人于9月27日10:00前发送,第二批申请人于10月8日10:00前发送。 复试期间,请考生准备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以备复试中检查。
五、复试内容及要求 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将会对考生的思想政治 素质、英语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考核。 1、英语能力测试 ①自我介绍(英语)3分钟:可包含本人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 ②英语测试:包含复试小组专家与考生英语交流、复试小组专家英语提问、现场翻译等多种形式。 英语能力测试满分100分(口语50分、听力50分)。 2、综合素质测试 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和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意识)、综合素质和能力(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院坚持以德为先,学生思想品德考核将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综合素质测试满分200分。 3、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英语能力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单项成绩四舍五入保留1位小数,复试总分四舍五入取整数。申请人复试成绩及单项成绩均须达到满分的60%,否则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学院依据学生复试成绩,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 注:如报考直博生人数超过学院拟录取名额,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参照考生的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决定直博生拟录取名单。如未录取为直博生,将直接录取为硕士生。 六、 录取 学院将通过国家“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拟录取条件的申请人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人于10月12日20:00前登录全国推免服务系统”报名,并及时确认同意待录取。申请人同意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后,学校均不再取消录取。 复试成绩及拟录取结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统一公示(网址:yz.uestc.edu.cn)。拟录取类型、专业等信息以公示信息为准。拟录取考生经公示后上报教育部录检合格方能确定为正式录取。
七、 联系方式 联系人: 刘老师 电话:028-83208925
八、 其他 1、拟录取名单确定后,考生须向录取学院提交本人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的现实表现材料(提交方式另行通知)。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2、体检安排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另行通知。 3、拟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必须在入学前(以学校当年开学报到时间为准)将个人档案调入学院(调档函正式录取后发放)。 4、拟录取为定向的考生必须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协议(合同)书(强军计划除外)。 6、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电子科技大学接收2021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基础与前沿研究院 2020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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