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工作委员会
学院成立由院长担任主任的复试工作委员会。复试工作委员会的职责是: (一)组织成立复试小组。 (二)研究制定符合本单位各学科特点的复试标准和具体实施办法。 (三)具体组织复试工作,确定复试结果。 (四)对复试过程中的考试异议做出必要的解释。 (五)制定复试小组工作规范。 二、专业水平测试和外语听力测试 (一)命制试题 学院复试工作委员会确定各专业课复试科目的结构比重,并指定教师根据招生简章公布的专业参考书目命制试题。 (二)考核方式 专业水平测试和外语水平测试中听力测试将采取笔试形式。 (三)阅卷 学院复试工作委员会指定专人进行专业水平测试的阅卷。 三、综合情况考核和外语口语测试 (一)面试方案 1. 考核内容 面试包括外语口语及综合情况考核。外语口语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外语口语能力;综合情况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学术能力、科研潜质、思想道德等。 2. 面试程序 (1)复试小组秘书按复试顺序号引领考生依次入场。 (2)复试小组组长及成员根据考核内容进行提问,并根据考生回答情况,就综合表现和口语水平分别按百分制独立评分。 3.考核方式 综合情况考核和外语水平测试中的口语测试将采取面试形式。 (二)面试成绩 1. 复试小组组长及成员评分的平均值即为考生的面试单项成绩。 2. 复试成绩=专业水平测试成绩×0.55+(听力水平测试成绩×0.2+口语水平测试成绩×0.05)+综合情况考核成绩×0.2。 综合情况考核成绩(占复试成绩的20%)和口语测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5%)折算后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四、安全与保密 (一)加强复试相关材料和信息的管理,确保其安全准确。 (二)复试命题人员及复试小组成员等应当遵守保密规定和要求。 五、回避与监督 (一)回避 凡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学院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届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二)监督 学院党总支书记受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委托,负责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纪律、监察工作。复试全过程须录音录像,记录的数字文件送交研究生院存档备查,所有复试所涉及考试材料、监控录像、影像资料等须保存至复试结束后一年。 六、其他 复试具体要求以《东北财经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为准,本实施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学院复试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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