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学院2022级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现对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总体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中央全会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2022年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选拔原则,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研究生招生质量。 二、组织机构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学院院长、学院党委书记 副组长: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 成员:学院副院长、系(所)负责人、学位授权点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教授委员会代表、教师代表等不少于9人 秘书:研究生干事 职责:负责学院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定复试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拟录取名单,确保面试程序合理规范。 2.复试专家组 复试分组进行,每组由5位研究生导师和2名秘书组成。 复试专家职责: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综合面试工作;秘书负责记录复试情况、完成身份验证、操作复试系统、协调工作进度等相关事宜。 3.纪检督查小组 组长:学院纪委书记 成员:学院纪委委员(不少于2人) 职责:对复试工作全程进行督查,接受并处理监督与举报,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正。 招生工作地点:南校区工训中心IV区303 招生联系电话:029-81891878 监督举报电话:029-81891789 信息公开渠道:学院官方网站和学院微信公众号“西电材料院” 三、招生计划 招生学科/专业领域 | | | | | |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 | | | | | | | | | | 085600 材料与化工 (全日制) | | | | | 包含①国际产学研用联培指标2人、 ②产教融合专业学位培养模式改革专项(医工交叉)≥6人 | | | | |
四、复试分数线
初试成绩满足下列条件的考生可参加复试,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实施差额复试。除推免生外,所有统考生均须参加复试。 五、资格审查 考生将以下资料按标号顺序合成一个pdf文件(不包括证件照),以个人姓名+报考专业命名,在3月25日20:00前发送至学院邮箱amn@xidian.edu.cn,由招生小组审核考生提交的电子版复试材料。 1.本人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电子版(高清); 3.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电子版(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交毕业证书(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电子版(未获学位考生可不提供); 4.本科成绩单,往届生也可提供档案中成绩单扫描件(应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公章),专业成绩排名证明、四六级成绩单电子版; 5.已签名确认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6.高职高专同等学力考生提供专科成绩单及本科不少于6门课程进修成绩单及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文章; 7.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交加分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8.未通过教育部学籍、学历验证的考生提交学籍、学历认证报告; 9.现役军人、国防生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10.能证明自己综合素质的其它材料,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 另外再单独提交一张以个人姓名命名的近期免冠证件照。 考生本人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拟录取考生在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所有考生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复试形式与内容 本次复试采用网络复试形式。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专业知识考核、综合能力考核和心理健康评测。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1.思想政治素质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主要是考核考生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考核形式为专家现场提问,考生口述作答,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知识考核 专业知识考核主要考察考生对本学科基础理论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考生对本学科基本知识和基本概念的掌握和理解、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考核科目如下表所示: 学科名称及代码 | | | 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00) | | 以下科目二选一: 9141 材料科学基础 9142 无机及分析化学 | 材料与化工(085600) |
3.综合能力考核 综合能力主要考察考生外国语听说能力、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本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以及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个性心理特征、意志品质等。 4.心理健康评测 心理健康评测通过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心理健康教育大数据平台进行,测试结果作为复试录取参考。考生可登录https://xlzx.xidian.edu.cn/,或手机识别下述二维码,打开心理测试软件进行心理健康测试。考生登录时,用户名是考生准考证编号,密码为身份证后6位,如最后一位是字母,请用数字“9”代替字母。测试截止时间为3月26日18:00,逾期将不再进行测试。 七、复试组织 (一)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为3月29 - 30日。 (二)程序规则 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专业能力考核不少于15分钟。受疫情影响,取消现场形式的专业综合笔试。专业知识考核提前命制题库,题型分为名词解释、简答题和论述题三种类型,考生从题库随机抽取,每种类型各抽取一道现场口述作答。综合能力考核采用专家现场提问方式进行。所有面试流程结束后,考生扫描共享屏幕的二维码进行人脸比对。 (三)复试平台 网络复试采取“双设备、双平台”的形式进行。主平台用于网络复试,备用平台用于考试环境监控。主复试平台指定为腾讯会议软件,环境监控平台使用小鱼易连软件。考生提前准备好网络复试环境,包括设备准备、网络调试等,复试小组会在复试前两天进行测试。复试过程中一旦主平台无法使用,随时启用备用平台继续复试。如果面试过程中出现网络卡顿,立即启用环境监测平台为主复试平台。 (四)应急预案及复试要求 考生根据学院提供的操作手册提前搭建复试平台,测试网络环境。如在复试过程中出现网络卡顿现象,应立即启用备用平台继续复试,若在三分钟内仍无法正常复试,由秘书通知下一个考生进入视频会议室开始复试,该考生自动被安排至本组最后一位同学等待复试。 1.网络复试设备要求 为保证复试效果,原则上建议使用笔记本电脑进行复试。若使用台式电脑,需要另外配备摄像头、麦克风,保证视频音频交流顺畅。监控平台可使用智能手机或笔记本电脑,架设于考生侧后的远端,确保能完整拍摄整个复试环境,备用平台在考生身后全程开启进行监测。笔记本电脑和手机在复试过程中建议提前充满电量,关闭所有不相关软件,关闭所有弹窗,手机提前调为勿扰模式,保证复试过程中不会受到外来干扰。 复试过程主平台笔记本电脑摄像头需要正向面对考生,复试中全程开启,不能有任何遮蔽摄像头或者中途脱离摄像头的行为,视频中考生画面底端始终不得高于腹部,考生双手须全程保持在视频画面内。备用平台设备需摆放在考生侧后方(与考生后背成45°角)远端,能够全程拍摄考生和电脑屏幕及大部分复试环境,复试全程开启。 2.复试环境要求 考生须在封闭、安静的房间独立进行网络面试,周围环境不得对复试产生干扰。复试过程中,复试房间内除考生本人不能有其他任何人员,不得有任何人进出复试环境。复试环境中的光线不能过于昏暗,也不要逆光,可提前通过摄像头测试,检查环境亮度是否合适。考生不能使用耳机,如果电脑音效不好,可以外接音箱。 特别提醒:考生在复试过程中一律不允许录屏录像录音,不得将复试内容向其他考生透露或在网络传播,一经发现,取消复试成绩。 (五)疫情防控要求 复试期间筑牢思想防线,严格落实学校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复试前对复试工作人员身体状况进行排查,确认近期无鼻塞、发热、流涕等症状;复试现场配备足量洗手液、消毒液、口罩等防疫物资;复试场所选择通风良好的房间,复试工作人员进入复试场所须佩戴口罩、测温并出示健康码,间隔1米以上就座;复试前后要对复试场地进行卫生消毒;考生依属地要求做好防疫措施。 八、总成绩折算方法 总成绩满分为1000分,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总成绩 =(初试成绩/5*70%+ 复试成绩*30%)*10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知识成绩占40%,综合能力考核占60% 注:复试成绩不合格(复试成绩<60分)不予录取。 九、录取工作 1. 在符合学校规定且思想政治考核与复试成绩均合格的情况下,根据总成绩各学科/专业领域方向分类排队,各学科/专业领域方向均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如出现某一方向指标有剩余,可在同类学科/专业领域不同方向按成绩排名依次录取。 2.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单独排队,复试合格即可录取。 3. 取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可参加学院组织的导师见面会,在规定的时间内确定录取导师,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4. 复试录取工作结束后,学院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如有变动,将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十、调剂 本院今年一志愿生源充足,不接受校外或院外考生调剂。 如材料与化工(085600)专业学位指标有剩余,可接收第一志愿报考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先进材料与纳米科技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00)考生调剂。申请调剂的考生复试成绩依然有效,按照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不服从调剂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调剂考生待录取后通过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完成调剂程序。调剂考生在中国研招网自愿接受“待录取”后,我院不再进行解锁。 十一、体检 体检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考生录取资格无效,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先进材料与纳米科技学院 202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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