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代码:10079)
一、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注:需经“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审核备案)。
(三)勤奋好学,思维敏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
(四)申请人在校1-6学期学习成绩优异,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学术不端行为,未受过行政纪律处分。
(五)申请人外语水平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非英语专业:大学英语四级成绩不得低于425分,各院系可在不低于该标准的前提下制定相应的成绩要求。
2、英语专业:原则上须通过专业英语四级且成绩一般不低于70分。
(六)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及我校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接收专业、人数、语种要求及复试比例:
(一)接收专业及人数:
参见我校《2023年推免招收硕士生专业目录》。
(二)可接收语种:
非外语专业,仅接收英语语种推免生;外语专业仅接收法语、日语及俄语语种推免生。
(三)复试比例:
我校各专业均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推免生招生规模的150%,各院系可根据本单位的报考情况自主确定。
三、申请程序:
(一)申请推荐免试攻读2023年硕士学位研究生者(含本校推免生),需按照报考院系的具体要求提交申请,详情可登陆各院系网站查询。各院系网址及联系方式见附件。
各院系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筛选,择优选拔,根据制定的复试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并通知考生参加复试。
(二)推荐学校已审核通过的推免生须按教育部规定,并在我校各院系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进行信息注册、上传照片、缴费、查询招生专业目录。
(三)推免生均需登陆“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报考我校需选择河北省—10079华北电力大学(保定),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需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接受,方可参加复试。
四、复试程序及要求:
所有报考我校的推免生必须参加复试。程序如下:
(一)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
1、报到时间及方式见各院系通知。
2、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的进行资格审查: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
(2)《政审表》(点击下载模板);
(3)《个人陈述》(点击下载模板);
(4)考生已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点击下载模板);
(5)各院系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复试:
1、时间:由各院系自行确定。
2、方式:具体考核形式和要求以院系通知为准。
3、复试内容:
复试的满分为120分,时间每生不少于20分钟,包括:
(1)外语口语测试,满分20分,在复试面试时进行。
(2)综合面试,一般以口试为主,满分100分,在复试小组进行。综合面试应能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和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以及人文素养、心理承受能力、事业心、责任感、道德品质等方面情况。
对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选拔应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三)体格检查:
所有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必须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接收。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在发布拟录取名单后公布,详见https://gs.ncepu.edu.cn/招生信息。
五、录取规则:
(一)复试成绩=外语口语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复试成绩低于72分的不予录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对于复试的考生将按照复试成绩,根据专业推免生招生规模,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复试成绩相同的,将按照综合面试成绩排序录取。
拟录取名单需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
录取名单确定后,院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接到录取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点击确认接受,录取方为有效,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
(二)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六、学制及学习形式:
(一)学制:3年(英语笔译2年)。
(二)学习形式:全日制。
七、学费及奖助机制:
(一)学费: 8000元/学年,收费标准若有调整,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二)奖学金:
研究生奖学金包括学业奖学金和优秀奖学金两大类。
1、学业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三个等级,奖励标准和比例为:一等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比例为40%;二等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比例为40%;三等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比例为20%。所有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均可申请。
2、优秀奖学金:
优秀奖学金包括校长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和社会奖学金。
(1)校长奖学金。每年奖励名额3-5名,奖励标准为每人3万元。
(2)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名额根据教育部每年下达计划确定指标,奖励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每人2万元。
(3)社会奖学金。奖励标准和名额按出资方的要求执行。
(三)助学金:
研究生助学金包括: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以下简称“三助”)岗位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及困难补助。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分10个月发放。
2、研究生“三助”岗位助学金:学校通过鼓励和支持研究生通过参加助研、助教和助管等工作,在培养锻炼其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同时,获得一定岗位助学金。
3、国家助学贷款:根据国家文件要求,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入学时可以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4、勤工助学及困难补助:学校设立研究生勤工助学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从事学校职能部门和院系的临时性辅助工作津贴,以及遇突发事件需要经济帮扶的研究生资助。
八、信息公开
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接收、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及录取名单等推免工作重要事项,我校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校园网予以公开公示,其中推免生录取名单公示期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九、监督和复议
(一)要加强对推免生接收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复试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权益,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监察部门要对推免接收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要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进行巡视。
(三)实行复议制度,考生对复试结果持有异议的,应在复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报告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复议请求,涉及招生政策、原则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涉及复试成绩等有关问题的,由相关院、系负责解释。
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申诉及违法、违纪行为监督举报方式: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受理举报电话:0312-7522636
Email: hdyzb10079@126.com
学校监察处受理举报电话:0312-7522700
Email:jwb@ncepubd.edu.cn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研招处受理举报电话:0311-66007121
Email: yjs@hebeea.edu.cn
十、其它:
(一)各院系可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在不违背上述原则的情况下,制定相应的具体实施细则,但须提前对外公布,告知考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经查实,录取资格无效:
1、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存在舞弊现象。
2、申请人在本科阶段受到行政纪律处分尚未解除的。
3、在毕业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
(三)研究生支教团及行政保研人员,确认录取后,需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四)我校硕士推免生接收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执行,如本办法与教育部最新文件内容不一致,应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