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海大考研 于 2025-9-16 10:55 编辑
中国海洋大学数学科学学院接收推免生综合考核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综合考核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各学科、专业考核小组开展考核工作。 (二)各学科专业成立综合考核小组(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在招生工作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考核工作,负责确定考生各考核环节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及程序等。 二、资格审核 考生按照学校要求将资格审查材料上传至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9月15日24:00前,学院审核报名材料,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审核通过结果将在报名系统中显示,请考生及时登录系统查看。获准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于9月17日8:00点前在系统中进行确认(不来参加复试者不要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确认的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 综合考核前,学院将进一步审核考生信息,请考生提前准备好身份证件等材料以备查验。 三、综合考核 (一)综合考核方式 采用现场考核方式 (二)综合考核内容 1.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主要考核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包括外国语自我介绍、专业外国语翻译、外国语交流等。 2.专业能力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对专业基本知识的掌握程度和综合素养,包括专业知识水平、专业素养、科研潜力、综合素质等。 专业能力考核成绩、外国语听力及口语能力测试成绩均采取满分百分制。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具体安排见:数学科学学院研究生综合考核安排。 四、综合考核成绩 综合考核成绩=专业能力考核成绩×90%+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10%。 五、综合考核结果 1.综合考核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及格者择优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综合考核结果可登录“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查询,请及时关注学校相关通知。 4.拟接收的推免生,必须于规定时间内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国家推免服务系统”)中报考我校相应专业,并按要求确认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 5、对于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等情况或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综合考核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最终录取名单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核通过的为准。 六、复议制度 考生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布期内向学院申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申诉复议工作,并给予考生答复。联系人:齐老师,电话:0532-66787220,邮箱:qixiaomin@ouc.edu.cn。 考生对复议结果不认可的,可按程序向学校研究生院申诉。 七、本方案由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详见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通知。 咨询电话:0532-66787211,联系人:于老师 数学科学学院 2025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