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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号)及山东大学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艺术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公平公正,科学规范。加强统筹谋划,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信息公开、程序规范、监督机制健全。要依法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二)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既要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要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学生的一贯表现。 (三)按需招生,择优录取。以服务国家战略和学校发展为目标,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人才选拔规律,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复试方式 我校硕士生复试原则上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对因特殊情况、无法现场复试的考生,须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学校审核,以确定合适的复试方式。 三、资格审查 复试前,我院将按照学校招生章程的规定和各专业的报考要求对考生的身份、报考专业资格和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进行审核,对不符合相关规定者,不予复试。 资格审查材料包括: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准考证。 3.个人简述。内容包括个人的思想状况、学习情况、获奖情况、科研情况、社会实践经历或工作业绩等,简述内容要真实准确,主要用于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 4.本科阶段成绩单。 5.报考资格证明材料。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能证明其应届生身份的证明,如标明学制的学生证、学校教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制证明、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无学位证的可不提供学位证)。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境外教育本科学生,须提供能证明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或境外教育本科生身份的材料。 (4)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包括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专科)毕业生,须提供本科结业证或高职(专科)毕业证,以及近3年内须在正式出版的学术期刊(不含增刊)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高水平或具有较高应用价值的科研论文1篇,或作为主要完成者(一般为前三位)取得较高学术水平或较高应用价值的其它科研成果1项。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专业学位的同等学力考生无科研成果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人员,须提供国家承认的硕士、博士学位证或相应的学位认证报告。 (6)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须按照以上要求提供相应报考资格证明材料,并须提供所在学校研究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报名确认时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还须提供学历(学籍)核验材料。 (8)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包括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享受退役加分的考生)还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以及能够证明先入学、后入伍的证明材料,如学籍认证报告等。 (9)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202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10)享受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还须提供能证明本人符合相应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证明。 6.《山东大学报考硕士研究生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1)。 7.能反映自身科研水平、专业能力、实践能力的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工作表现等材料。 8.校内招生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考生须将以上材料于2026年3月25日前上传至山东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s://yanzhao.sdu.edu.cn/) 考生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是复试录取工作的重要内容,我院将指定专人,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五、复试程序 1.招生计划、复试上线生人数及复试名单(附件2)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一志愿上线生源充足的专业,复试差额比例(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与招生计划的比值)不得低于120%;招生计划在10人以下的专业,复试差额比例不得高于300%;上线生源差额比例低于120%的专业,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2.考试方式 采用笔试(或技能考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或技能考试)主要考查学生的专业基础与专业基本功,面试主要考查学生的综合艺术素质。按招生专业成立面试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 3.复试科目及时间: 学术学位:艺术学
专业学位: 美术与书法 | | | | | | | | 素描人物写生(材料:铅笔、炭笔等;画幅:2开素描纸) | 油画人物写生(材料:油彩;画幅:60cm*80cm画布) | | | | 国画人物写生(材料:水墨或线描;画幅:四尺三开生、熟宣) | | 书法临摹与创作(材料:墨汁;画幅:临摹四尺三开,创作四尺以内,半生熟宣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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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 | | | | | 设计基础(材料:铅笔、马克笔、水彩等;画幅:4开素描纸) | 设计创意(材料:铅笔、马克笔、水彩等;画幅:4开素描纸) | |
音乐 | | | | | a.美声唱法(曲目六首)
①外国艺术歌曲两首 (原文演唱,其中须包括一首德奥艺术歌曲)
②外国歌剧咏叹调一首(原文演唱)
③中国作品一首
b.民族唱法
①中国地方民歌两首(或改编民歌)
②中国歌剧咏叹调一首
③中国艺术歌曲一首 | | 钢琴演奏曲目要求:
①肖邦或李斯特练习曲一首
②奏鸣曲一首(贝多芬中后期作品的一个快板乐章)
③自选大型乐曲一首
④巴赫的复调音乐一首(平均律钢琴曲一套[前奏4曲与赋格]) ⑤视奏 | | |
3.外语应用能力测试: 由考核小组事先指定某位小组成员负责用英语提问1-2个问题,考生用英语回答,每位考核小组成员按百分制赋分。 4.面试内容: 中英文自我介绍、回答问题。 5.根据山东省有关要求,复试费按照每生120元收取,由考生通过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https://yanzhao.sdu.edu.cn/)交纳。 六、拟录取排名方法 按照招生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分专业按录取成绩排序录取。 拟录取成绩=初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50%+复试成绩×50%。 复试成绩计算: 学术型复试成绩=专业基础测试成绩×65%+综合素质测试成绩×30%+外语应用能力测试成绩×5%。 专业型复试成绩=艺术技能考试(换算成百分制)×65%+综合素质测试成绩×30%+外语应用能力测试成绩×5%。 艺术学院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专班将按照复试方案要求,根据考生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不按时参加复试及复试百分制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在复试结束后将及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七、录取 (一)艺术学院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专班将按照复试方案要求,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其中,复试成绩(复试各项目加权后的成绩之和)为百分制。 (二)总成绩相同时,一般按照复试成绩、初试总分、初试业务课二、初试业务课一、外国语、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等依次比较。 (三)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强军计划考生、非全日制考生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五)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校内招生单位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校内招生单位录取当年的招生计划。保留入学资格申请须在录取数据上报前(一般在5月20日前)提出,逾期学校不再受理。 (六)入学后3个月内,校内各招生单位要按照相关规定对所有入学学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体检工作安排在新生入学报到后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有关规定。 八、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我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其他 (一)对在复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复试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并将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二)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信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3)等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本专业所有学生复试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三)本工作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具体内容由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及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专班负责解释。 联系部门:艺术学院教务办公室 电子信箱:202084000266@sdu.edu.cn 电话号码:0531-88375519赵老师 通讯地址:济南市洪家楼5号山东大学艺术学院
附件:
山东大学报考硕士研究生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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