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为依据,结合本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1.复试时间、复试方式及地点 (1)复试时间 2020年5月18日,金融专业硕士,08:30-18:00 2020年5月19日,保险专业硕士,08:30-18:00 2020年5月19日,金融学硕士,08:30-12:00 (2)复试方式及地点 复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由不少于5名复试教师组成的复试小组进行面试,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专家到校集中、远程网络复试。复试小组成员在学校内同一地点集中采用远程网络形式复试考生,所有考生须在具有网络条件的独立封闭空间参加复试,不得在公共场所参加。 2.复试面试内容 面试内容包括: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综合素养考核三个部分。 (1)外国语测试。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以题库提问方式进行。 (2)专业测试。每名考生随机抽取1套试卷作答,试卷包括基础知识题和开放性能力测试题。考生回答后,该套试卷即作废,不重复使用。复试过程中考生出现断网超过3分钟,该名考生将排在该组最后,启用备用专业试题库进行复试。 (3)综合素养。结合考生提交的材料对学习经历、本科专业、学习成绩、本科论文、报考志向等内容进行评定;通过提问对人文素养,举止、表达、礼仪等方面进行考察;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对考生诚信进行评判。 3.复试成绩评定 复试成绩按百分制,其中外国语听力和口语20分,专业素质与能力60分,综合素养20分。 四、录取原则及公示 1.录取原则 按照考生总成绩(初试和复试加权成绩)由高至低排序作为拟录取依据。 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平均分(折合为百分制)×初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初试权重70%,复试权重30%。 考生的加权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考生的加权总成绩、初试总分均相同时,按复试中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政审不合格者;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低于60分者。 3.公示 五、其他事项 3. 本细则未尽事宜由学院招生复试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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