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宁大考研 于 2022-4-2 14:11 编辑
按照教育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及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和工作部署,我校2018年接收推免生工作已经顺利完成。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拟接收以下29名推免生(详见附件),现对名单进行公示。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受理部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部门、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2017年10月18日—10月31日。
附:点击查看)
宁波大学研究生院 2017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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